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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推进绿色城市融资进程(4)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4月28日10:05分类:绿色债券

核心提示:作为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亟待相关政策的出台,除了绿色债券和发行项目标准的界定,在资金投向与管理、信息披露、第三方认证、信用评级、绿色债券指数、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担保与再保险等信用增信工具、环境效益评价、项目评估和资金使用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完善。

完善绿色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

首先,从市场基础设施的构建考虑,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为绿色债券发行人或投资人提供税收优惠、优惠绿色贷款机制、风险权重优惠、增信、审批的快速通道、海外人民币离岸市场发行的相关配套支持等政策优惠。同时,丰富多层次的绿色债券投资者体系,包括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社会公益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对市场的发展也至关重要。应积极培育绿色投资者网络,促进各类资金参与绿色产业,更好发挥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我国未来也可以考虑设立担保基金,为绿色市政收益债券和绿色PPP项目债券提供信用担保,并通过市场化、差别化的担保政策、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综合调整,以担保机制的完善推进绿色产业融资的风险与收益分担机制。

其次,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倾斜,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比如,为提高绿色金融债券的吸引力,建立了发行核准的绿色通道,明确将符合条件的绿色金融债券纳入人民银行相关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等。发行者可以利用绿色债券将不同的环保资产组合并吸引机构投资者,例如太阳能、水和污染治理投资。另外,应积极发展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投资产品,鼓励机构投资者投资于绿色金融产品。

最后,以绿色债券市场的协调机制促进金融风险的防范。从监管协调机制来看,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形成了国债、地方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分别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监管。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又分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未来有必要建立绿色债券市场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绿色债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而市场的发展一定要相关法律制度先行,包括债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监管、做市商制度、投资者保护等各项制度,为责任投资者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从而在市场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