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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主体绿色债券发行实务详解(5)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4月01日11:40分类:分析报告

核心提示:2016年,绿色债券将大概率迸发出较大的发展潜力,那么如何在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防范市场风险?本研究认为,应着重从信息披露、款项管理、吸引投资者、信用增进、基础设施建设这五个方面发力。

四、如何兼顾促发展与防风险?

2016年,绿色债券将大概率迸发出较大的发展潜力,那么如何在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壮大的同时防范市场风险?本研究认为:

(1)信息披露方面:第三方认证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等相关方应对绿色产业项目环境效益、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实施持续跟踪并进行定期披露,特殊情况则应进行及时披露。围绕上述事项的信息披露应覆盖绿色债券的整个存续期。

(2)款项管理方面:发行人应指定专项账户,用于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同时,建议发行人、债权代理人与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的《绿色债券账户监管协议》,明确监管银行对专项账户的监管责任范围,并约定其对账户相关情况的通报频率、详实程度等,从而确保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按约定用途和程序使用。

(3)吸引投资者方面:建议出台投资激励政策及配套措施,逐渐培养国内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投资偏好。比如,可以对国内机构投资者购买绿色债券所获得的利息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5%)予以减免。事实上,不少专家提出绿色债券应能享受国债一样的免税待遇,但目前来看该项政策出台的难度较大,需待绿金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商讨。

(4)信用增进方面:建议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绿色债券担保基金,帮助绿色债券创新品种中的低评级高风险债券实现外部增信,进而降低其融资成本。针对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特殊绿色资产,一方面应想方设法加强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完善市场定价机制,一方面还应加快培养更为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以更为合理地评估其价值。唯有如此,才能使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收益权质押担保增信真正发挥作用。

(5)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相关部门更大程度地调动官方及民间智库资源,加快构建绿色企业识别系统、绿色企业环境信息数据库、绿色项目环境效益评价系统等,并进一步开发出具备强适用性的分析手段、分析工具。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为投资者、监管部门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高效、准确的辅助决策和监督、监管工具,让企业和项目快速呈现出其“真面目”——究竟是深绿色、绿色、浅绿色还是污染型?随着时间推移是否发生动态变化?这种可实现快速识别、动态监测的线上系统,对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附注:[1] 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的《Green Bond Principles》(2015年第二版,简称GBP),将绿色债券定义为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国家发改委将绿色债券界定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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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