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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地方监管责任 贵州出台环保“风暴”执法考评细则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9月04日19:58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贵州省2016年度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考评细则》由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联席办公室制定。涉及“风暴”行动五大块工作,明确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基准分为100分,另附加分项和减分项,总分不封顶。

新华社记者郏亦真

贵阳(CNFIN.COM / XINHUA08.COM)--贵州近日出台了《贵州省2016年度环保“风暴”执法专项行动考评细则》,明确了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监管环境违法案件中的种种“不作为”,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厅了解到,细则考核内容由贵州省“六个一律”环保“利剑”行动联席办公室制定。涉及“风暴”行动五大块工作,明确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分值、评分标准,基准分为100分,另附加分项和减分项,总分不封顶。考核范围为贵州各市(州)、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州省直管县,考核办法实行日常检查、阶段总结、年终考评。

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列,并在贵州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在前三名的地方予以表彰,考核结果排列倒数后两位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由于排查不到位、有案没发现或发现不查处、发生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环境违法案件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查处不及时,处理不到位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上报查处结果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贵州省环保“风暴”行动从2016年3月开始实施,是以打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和“黑名单”为重点的整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