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量庞大 谁来补足绿色金融9成融资缺口?

体量庞大 谁来补足绿色金融9成融资缺口?

——访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

一季度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发行持续增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不断深化。

4月,多家银行更是争相落地绿色金融债券。华夏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赣州银行发行30亿元绿色金融债以来发放的首笔绿色贷款。

在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方面,绿色金融是未来不可缺少的输血通道。为此,记者独家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她表示,未来绿色金融还有长足的发展空间。

《经济》:华夏银行拟发不超过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的申请获批,引发市场关注。但是数据表示,绿色信贷余额仅占国内全部信贷余额的10%,绿色债券占债券发行量的1%。这是否意味着绿色金融市场还有长足空间?

王遥:自2016年原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逐步完善了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在此指导下实现了迅速发展。不仅绿色信贷、绿色债券体量逐年增长,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等新产品、新服务也不断涌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取得了诸多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成为了绿色金融的“中国名片”。

虽然如此,我国绿色金融市场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数据,仅“十三五”期间每年需要的绿色投资规模大约在3万亿元,而政府出资只能占到10%至15%。其余资金均需要从社会部门进行融资,由此不难看出绿色金融市场还存在很大上升空间。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逐渐深入人心,我国经济转型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投向生态保护、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资金也将不断增多,这为绿色金融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拓展了空间。

此外,与中国当前巨大的经济体量相比,绿色金融产品所占比重较低,其发展远未达到天花板。

《经济》:从当前情况来看,与我国当前巨大的经济体量相比,绿色金融市场体量尚未完全释放。中国的绿色金融市场体量有多大?

王遥:作为直接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被摆在愈发重要位置的当下,将在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市场将逐年扩大。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19 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 10.22 万亿元,余额比年初增长 15.4%,余额占同期企事业单位贷款的 10.4%。

据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统计,2019 年我国境内外贴标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总计发行 3666.29 亿元规模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比增幅达 36.5%。截至2019年末,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含资产证券化)累计发行规模已突破1.1万亿元。

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形式进行绿色投资的总体注册规模余额达8390.06亿元。项目涵盖清洁交通、清洁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其中包括直接投向重点生态环保领域,如投资新能源666亿元、水利506.44亿元、市政178.6亿元、环保52.7亿元等。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编制的《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18-2019)》,截至2018年底,信托业绿色信托项目数量为413个,资金规模1326.23亿元。

从上述数据中不难看出,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呈现上升趋势,资金投向范围也不断扩大。随着经济向绿色转型,并更加追求高质量发展,绿色金融将会需求持续上升,市场体量也将随之不断增大。

《经济》:绿色金融是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那么应该如何促进绿色金融从概念阶段走向落地?

王遥:2016年是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元年。自此之后,在原七部委指导意见引导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并指导着绿色金融相关实践活动。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成绩令世界瞩目,已经成为国际上重要的绿色金融发展引领国。在此基础上,我们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理念的完善和落地。

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并建设一个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业界诸多专家的共识。当前,中国、欧盟等都在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同时,许多国内外金融机构也在进行合作,探寻一个能够协调各政府及监管部门、中央与地方,沟通国际与国内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以此撬动绿色资本,引导资金进入绿色项目,促进绿色资本的跨境流动,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加强政策激励与扶持。绿色金融在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经济的绿色转型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已经在社会上形成了广泛共识。为了更好发挥出绿色金融的作用,政府有关部门应继续出台实质性的激励政策,如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提供贴息、发行补助、担保补贴,设立政策性的绿色产业基金等,以及通过灵活的市场管理手段,激励投资者的绿色投资。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当前,绿色信贷在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中仍占据主要地位,其他产品的规模仍旧较小。虽然也出现了相当的创新产品,但其适用范围和应用场景比较有限,没能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应用。因此,绿色金融应当在产品创新及推广应用方面下功夫,以此增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推动ESG信息披露主流化。当前我国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严重不足,这既不利于增强透明度,提升投资者信心,增强资本市场诚信度;也不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代理成本,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股票价格和公司价值。证券监管部门和自律机构应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强制环境或ESG信息披露指引,引导公众公司提高ESG信息质量;通过培养责任投资者,倒逼ESG信息披露;开发本土化ESG评估体系和相应产品,提供衡量企业ESG水平的价值标尺,以此规范市场,吸引更多资本特别是优质国际资本投资。

加强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近年来,绿色金融在国际市场上表现不俗,规模不断扩大,同样产生了值得学习和推广的经验。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建立诸如NGFS、GIP等相关的机制和平台,促进绿色金融知识交流,资本流通,进而推进绿色金融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落地,更好地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增强宣传力度,培养绿色意识与能力。当前,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绿色金融认识并不到位,相当多的金融从业者对于绿色金融相关知识不了解,企业负责人、各类研究机构、金融媒体等对于绿色金融关注度也处于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关注的程度,这为绿色金融的全面落地发展造成了阻碍。因此,必须要加强对从业者的绿色金融知识培训,鼓励研究机构围绕绿色金融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同时,增强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培养有关人员的绿色意识和能力。

《经济》:从2016年开始,中国在政策制度、市场创新、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多进展。但是,需要注意到的是我国绿色发展进程中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发展绿色金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王遥:一是政策尚未做到协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不仅涉及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与发改、财政、住建、生态环境等政府部门也密切相关。此外,也离不开中央和地方的协调。绿色金融指引政策应和监管部门政策,以及各部委出台的绿色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等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必须做好政策对接、责权划分及相互配合,只有有关部门紧密协作,绿色金融政策才能与其他政策对接、互补,但当前政策协同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环境风险和效益仍未内生化。当前,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对于环境和社会风险缺乏认知的同时也不知应该如果量化相关风险,在投资是很少甚至不考虑ESG因素。另一方面,虽然绿色金融近年来蓬勃发展,但相关从业人员却普遍缺乏专业知识,认定绿色项目技术不成熟、风险高,短期内盈利能力有限,因此并不热衷于投资绿色项目。这使得环境风险和效益不能内生化并在金融定价中予以体现。因此,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和监管机构积极开展培训,邀请业内专家对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和未来进行介绍,协助其正确认知绿色项目,转变观念。

三是绿色金融创新产品应用范围尚小。目前,绿色信贷、绿色债券/ABS、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领域的产品模式创新,如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绿色市政债、绿色融资担保基金、绿色建筑保险等都陆续推出。但这些创新产品模式只有少数案例,应用范围十分有限,尚未起到助推引领作用。因此,建议对绿色金融创新产品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以便发现普遍使用的商业场景,进一步推进该产品的广泛推广,进而促进绿色金融的大面积落地。

四是绿色标准亟待统一。绿色标准统一是绿色金融长久发展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国绿色金融与世界对话的“共同语言”。但目前,各部委均有各自绿色行业标准,地方也因地制宜出台和制定了一些地方绿色标准,标准不一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因此,建议率先解决绿色标准统一问题,以有效引导绿色投向,同时明确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关系,避免造成混乱。事实上,当前我国正大力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化绿色标准化工程,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标准的完善和统一,以此指引绿色投资。

五是环境信息披露仍需进一步加强。目前,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环境信息披露较为薄弱、企业环境信息不完整、及时权威的信息整合存在壁垒的现象。环境信息披露和共享机制的不健全,会阻碍环保部门建立切实有效的环境质量评估标准;同时,金融机构难以及时获得绿色环保信息,会影响正确的投资定价和风险管控。因此,建议采取强制环境信息披露,“不披露就解释”,并建立全国性环境信息披露查询平台,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给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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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