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合作支持“一带一路”绿色城市交通发展

由欧盟资助的中欧生态城最近发布了《“一带一路”倡议与可持续城市化》、《“一带一路”倡议与可持续交通》、《“一带一路”倡议与工业4.0》三份关于绿色“一带一路”城市绿色发展的报告。其中,《“一带一路”倡议与可持续交通》由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撰写,旨在阐明三个问题:一是“绿色城市交通”在“一带一路”倡议中意味着什么?二是中国和欧盟有哪些支持绿色城市交通的政策?政策的推动者是谁?三是在货运和客运领域,推动低碳交通的关键城市交通技术是什么?

该报告对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的政策进行了概述;分析了自动驾驶、新能源汽车、互联移动和共享移动(CASE框架)等方面的技术创新。报告指出,中国拥有425000多辆电动公共汽车,占全球电动在运营公共汽车总量的99%,是电动交通领域的领跑者。报告通过对未来城市交通发展情况的设想,提出欧盟和中国在推动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合作建议。本文将对报告进行摘要介绍。

一、中欧加强“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性

为加强中国与世界的联系,中国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该倡议将新旧项目结合,覆盖众多国家和地区,包括加强硬基础设施、软基础设施和文化联系等合作。截至2020年4月,该倡议覆盖了国内生产总值合计约30万亿的138个国家的约45亿人口。该倡议也支持了一系列加强促进中欧互联互通的举措,在提高中国的经济和安全利益的同时促进海外各国发展。

2017年5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初期,在北京举办的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中国便做出对绿色“一带一路”投融资做出承诺,习近平主席指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要聚焦发展这个根本性问题,释放各国发展潜力,实现经济大融合、发展大联动、成果大共享。” 绿色“一带一路”的本质是将绿色发展、生态保护及环境保护纳入“一带一路”发展的各个方面,以节能环保为原则,以绿色发展理念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指导。

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主要贸易和投资伙伴之一,欧盟也提出了一系列支持绿色与可持续“一带一路”项目的方案,包括可持续城市交通、可持续城市化和可持续工业化等。表面上,中国和欧盟的不同做法会引起双方竞争。而实际上,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和欧盟“欧亚互联互通”战略互为补充,为促成更大的合作创造了可能。当前保护主义与个人主义抬头,中国和欧盟的合作将为世界第二和第三大经济体之间的联动搭建桥梁,也有助于带动更广阔的东亚地区的发展。中欧也可以利用“一带一路”这个平台,为解决当前地区问题和安全挑战作出贡献,从而填补当下全球治理中领导力的缺位,为世界可持续发展提供解决方案。

二、中欧“一带一路”合作关键领域——城市交通发展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很可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通方式产生较大影响。为了更好的经济合作,中国加速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联系,并为此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数十亿美元。随着城市交通需求和投资的增加,许多作为经济活动枢纽的“一带一路”城市,将因此迎来城市交通的新发展。2018年“一带一路”投资流向的产业领域中,交通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达总排放量的40%,未来“一带一路”投资领域中货运和客运排放量还有进一步上升的风险。

为避免未来投资导致的高排放情景的产生,推动巴黎气候协议的实现,在“一带一路”城市进行绿色城市交通系统的全球战略合作至关重要。中欧合作在这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首先,由于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连接了中国和欧洲,“一带一路”城市是中国和欧洲利益的核心。其次,交通技术和交通相关产业与中国和欧洲经济高度相关。由于运输技术目前正在发生巨大变化(如:电气化、自动化、数字化和新形式的数字化共享),中国和欧洲利益相关者在科研、标准制定和市场准入公平化等方面的合作至关重要。最后,通过改善的、更加绿色化交通来应对气候变化符合欧洲和中国利益相关者的核心利益。

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城市中实现向绿色交通系统的转型需要在硬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方面投入占本国GDP 0.4%至0.6%的巨额投资。只有与相关伙伴国家相互协作,才能实现有效的投资和能力建设。为实现“一带一路”城市的绿色城市交通发展,中欧各利益相关者应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合作与学习:

1.政策能力建设,特别是在可持续城市交通规划、法规执行、创新激励等方面。

2.技术合作,特别要加强在标准制定方面的合作,以避免交通标准的二元对立。二元对立的交通标准使得互连成本升高,因此不可持续。

3.金融合作,特别是在协调投资以取得更好、更全面的成果等方面。

然而城市交通发展领域复杂的动态变化为这三个方面的合作带来重重挑战。首先,自2013年成立以来,中国在“一带一路”中的角色迅速活跃起来,中国交通相关的投资达到1640亿美元。这使得中国成为许多“一带一路”国家和城市日益重要的合作伙伴,而传统的开发型伙伴,如欧洲的利益相关者,则需要适应一种新的、可能减弱的角色。其次,交通技术的革新迅速,有可能像20世纪初引入机动化交通一样迅速改变人类社会的移动方式。自动化、共享移动和数字革命对人、货运和运输规划的影响尚未可知,其发展速度既可能被夸大也可能被低估。最后,全球政治和经济发展形势难以预测。旧的全球治理秩序可能逐渐退出,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努力下,新的治理秩序正在形成,长期来看,不确定性还在增加。

在这种动态环境下,支持绿色城市交通发展的决策者需要学习和理解各种可能发生的情景,为决策做好准备。我们提出了三种情景,但并不代表做出预测:

1.生态城市文明:国际合作、技术发展和创造绿色环境的目标融入到以公共交通为客运交通重点,以电力、共享及自动化交通为货运重点的“一带一路”城市规划中;

2.差异化发展:“一带一路”城市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发展道路。这将致使棕色和绿色技术并存发展;金融、能力建设和技术方面的协调仅在特定领域内进行。

3.全球经济放缓:投资仅发生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一带一路”城市,同时考虑东道国和投资国的国家利益。

三种情景下的城市交通减排潜力差异显著:生态城市文明情景比差异化发展情景减排25%以上,投资总需减少25%。

三种情景下城市交通减排潜力

图1 三种情景下城市交通减排潜力

三、推进中欧“一带一路”绿色交通合作的建议

“一带一路”城市实现绿色城市交通挑战重重。中国和欧洲应共同努力,促成并加速“一带一路”城市交通从棕色向绿色的转型。同时应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围绕保护环境和气候的共同目标,加强中欧合作。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进行,中国已与许多欧洲国家及欧盟总部加强了合作。2019年4月中欧峰会结束后,欧盟已在其声明中表示愿意“加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的欧亚互联互通策略及全欧交通网络之间的协同合作”。

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旨在促进中国、“一带一路”国家及欧洲国家/欧盟在支持“一带一路”城市绿色城市交通方面的合作。为建立有助于经济发展、运输安全、可靠,低碳、可负担且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中欧双方应考虑开展并加强以下领域的合作:

(一)政策和能力建设

1.加强所有利益相关国之间的政策合作,以确保对可持续城市交通发展的共同理解、共同目标和共同进程。

2.从不同层面加强能力建设,以保证高效的项目评估、高效的资金使用及健全的项目监管。

3.加强城市间伙伴关系网络建设,支持构建城市之间的经验和教训分享平台。

(二)技术合作建议

1.技术标准的制定应优先考虑应用技术的兼容性、持续性和可交换性;

2.技术开发和应用要坚持绿色标准,并充分体现产品的“绿色”属性,以便于评估。

(三)金融合作

1.国际金融机构应加强合作,根据各自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战略为项目提供必要的资金。

2.“一带一路”城市应从环保要求阈值较高的银行处融资,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同时通过更好的项目和财务规划,确保尽可能减少官僚主义)。

四、“一带一路”城市绿色交通发展展望

虽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城市交通是否会走绿色发展道路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但至少可以肯定,技术的发展使这种道路成为可能。虽然中欧双方在《巴黎协定》的框架下,已经在努力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达成一致,但行业利益相关者技术和经济利益上的相互竞争、“一带一路”城市能力的不足以及能力建设资金的缺失等因素仍有可能导致这些城市交通发展的不可持续性和不协调性。

为寻找中欧和“一带一路”城市间的协作机制,各方需要学习了解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的动态变化和利益情况。中国利益相关者已经建立了协调机制,例如“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BRIC)、“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以讨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者和城市之间的金融和发展治理问题。这些协调机制目前与现有的西方主导的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城市化机构(如赤道投资原则、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并行存在。

与此同时,中欧双方的公司正在加速移动领域的创新。例如,像比亚迪和滴滴等公司学习,中国移动公司正在成为电动交通领域和共享交通领域的创新领导者,并与这些公司一起竞争自动化交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中国金融机构的支持下,中国企业有可能加速向“一带一路”城市推广这些技术,同时,在遵循东道国原则下,这些技术输出可能不附加额外条件。

来自欧洲不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利益攸关方的战略并非总与国家层面和欧盟层面上的战略保持一致:虽然大多数开发机构推动可持续的城市交通发展,但对东道国和东道城市都有条件,许多投资机构和开发机构(如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可能还必须履行特定的国家任务。与此同时,在欧洲战略下进行活动的欧洲机构(如欧洲投资银行或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欧洲私营公司除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还在积极为其产品寻找新的市场。这使得“一带一路”国家与欧洲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往往比与中国的合作更具挑战性,速度也更慢。

欧亚互联互通平台等新的框架应当为欧盟和“一带一路”国家和城市之间提供更好的协调机制(包括区域和双边方法)。中欧利益相关者在“一带一路”城市绿色城市交通方面的合作中,应当建立超越交易关系的信任度更强的伙伴关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充满挑战性的环境,和交通技术加速发展与城市交通减排的紧迫需求。这意味着中国和欧洲的利益相关者应该关注“一带一路”城市的实际利益,为城市交通的发展做出贡献,通过城市未来的发展而获利,同时确保这种发展的可持续性。中国和欧洲应当在确保“一带一路”国家和城市充分参与决策过程的同时,努力在政策、金融和技术层面实现更紧密的合作。中国在相对经济并快速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和“一带一路”国家友好关系维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经验;欧洲在规划、质量标准、利益相关者整合和管理方面具备优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当地运输需求和当地过往项目教训最为了解。应当充分整合和优化三方的资源,促进绿色交通投融资更高效地进行。

作者:Christoph Nedopil Wang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一带一路”研究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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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