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促进产融对接

傅京燕

绿色金融是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要求把高度稀缺性在金融的资源配置系统中体现出来,帮助实现高度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绿色金融能够支持企业产能迅速重建,是因为具有以下促进产融对接的优势:1.绿色产业引导目录聚焦于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鼓励和引导政府支持的产业发展;2.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外部性较强的产业,通过金融工具创新解决外部性项目回报率低的根本问题。

找准政府角色定位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绿色项目具有公共物品属性,所以绿色金融的产业导向及风险控制往往是通过政府来体现的,具有成本低、审批流程快、融资规模大的“多快好省”的特点。具体而言,此次疫情下政府在绿色金融支持产业健康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如下。

1.基础作用:提振投资,增强市场信心,发挥金融对“战疫情,保发展”的支持作用。例如,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核心区花都区提出“亲企金融纾困”措施,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工作方案》,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2.引导作用:引导产业投向市场需求和疫情防控所需的产业,包括药品及医疗器械、疫情防护用品及医疗机构日常用药和耗材。对防疫产品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进行细致摸查,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并形成融资需求动态管理。

3.信息疏通作用:通过政府渠道发布项目信息,增强信息的可靠性。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组织“抗疫暖企”线上产融对接会,例如组织针对受影响较大的文旅企业专场,为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搭建产融沟通合作桥梁。同时,简化手续,快速审批,让国家和地方的金融政策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

4.政策叠加作用:引导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传导至金融机构和企业。一方面,运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列入国家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优惠利率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将再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另一方面,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对绿色信贷企业优先给予最高100万元财政补贴。

2020年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各省市也配套出台了“抗疫暖企”的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相关政策。这些针对性的帮扶政策涉及与疫情防控相关产业以及受疫情冲击产业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1.降低融资成本;2.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这有助于:1.解决企业停工期间成本的部分覆盖问题;2.对制造业特别是产业链上下游增加供需双方的资金流动性;3.缓解包括文旅、餐饮和酒店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服务业企业停工的经营收入压力。

创新绿色金融模式应对现实问题挑战

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很大一部分是金融渗透力度不足,这是一个长久性事件。此次疫情暴露和放大的中小企业产融对接难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尚未形成主动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导致企业自身产生绿色项目融资需求时无法迅速有效地获得金融机构的审批;2.政府对企业绿色项目给予政策扶持或资金支持时,无法精准地寻找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3.政府虽有意识推进企业或项目绿色信息的透明化,但对接的结果不明显。

建立统一的绿色信息共享平台,是促进产融对接的基础。广州市目前已成立绿色企业和项目库,通过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联动,把资源匹配到绿色企业、绿色项目上,形成创新绿色项目产融对接机制。绿色企业和项目库主要起协调作用,鼓励入库企业与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但对接结果及入库企业或项目提供资质担保方面,政府支持产融对接的作用仍需扩展。

为进一步发挥绿色金融促进金融机构优化资金投向,解决疫情下金融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渗透力弱这一根本问题,建议扭转传统金融高成本、低效率的金融资源配置和授信模式,促进金融机构降本增效;在精准定位绿色项目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匹配,提升绿色项目的金融可获得性;扩展绿色信息共享平台作用,简化金融支持审核流程。由于绿色项目具有周期长、时间跨度大的特点,同一项目会在不同阶段多次寻求金融机构支持。平台的作用不应仅局限于鼓励入库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还应起到简化金融支持审核流程等作用。

广州市作为国家第一批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发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示范引领功能,引导金融资源向抗击疫情企业集聚。中国银行花都绿色分行是广东省第一家为抗击疫情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发放绿色贷款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花都绿色分行办理了全省第一笔主动为KN95型口罩生产企业下调贷款利率的业务。截至3月16日,试验区核心区花都区的银行机构以优惠贷款利率为疫情防控和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新增授信33.43亿元,按企业需求放款11.27亿元,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把握社会发展动态改进绿色金融措施

1.增加绿色金融的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建立通畅的信息发布渠道。鉴于绿色债券发行具有透明度高、融资成本低等优于绿色贷款的特点,建议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债提供“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的认证和评级费用,同时对于绿色项目和企业认定的内容、资质和机构进行统一规范,避免“洗绿”和“漂绿”的风险。

2.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和企业提供降低风险性和增加安全性的金融服务。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共同参与。各方签订风险分担协议,按协议约定比例承担绿色企业的贷款违约损失,补偿和减轻金融机构信贷损失。以数字产业链金融平台为依托,构建大数据征信模型,制定统一公平的企业准入标准,引入绿色企业或项目评分机制,创新评级制度,动态观察企业及项目的经营情况,定期评估修改授信额度,提升贷后预警可靠性。

3.运用区块链等去中心化的科技金融手段,增加绿色项目的绿色收益。基于绿色企业或项目的信息披露及获得绿色金融支持后项目的绿色完成情况给予相应的等级评定,在项目全程进行环境监测与阶段性评估,最终利率由项目实际绿色效益达标程度决定。平台应有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作用,政府应强制上市公司和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对潜在污染企业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给予转型支持,逐步扩大到非上市公司及非绿企业强制披露,披露的信息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的可追踪性在绿色信息共享平台中实时更新。

(作者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暨南大学“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暨南大学绿色与低碳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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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