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今年有望提速

我国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今年有望提速

前两月获批发行总规模达183.7亿元,超去年全年一半

3月9日,发行规模达8.7亿元的“2020年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在中央结算公司上海总部成功簿记建档发行。其中4.3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支出。绿色企业债券将为疫情防控提供支持。

而这支绿色企业债券是国家发改委于2月21日批复核准发行的,也成为核准制下最后一支绿色企业债券。

至此,今年前两个月,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券总规模已达183.7亿元,已超过2019年全年核准发行总规模的一半。速度之快,力度之大,出乎人们意料。

随着3月1日起企业债券注册制的到来,我国绿色企业债券或将迎来新一轮的发行高潮。

今年前两个月,8家企业获批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由于部分准入条件有所放宽,且允许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与一般企业债券相比,绿色企业债券更易受企业的青睐。从2016年以来的发行情况来看,绿色企业债券的发行区域和领域正在不断拓展。

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了绿色企业债券的项目范围和支持重点。今年1月-2月,国家发改委共核准了8家企业的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城市建设、水处理、新能源以及“气代煤”等绿色项目,债券期限为5年-10年不等。

除了非公开发行的山东省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30亿元债券未公布具体用途外,湖北省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8.7亿元债券、宁波市奉化区投资有限公司10亿元债券用途均为水处理项目建设及补充营运;浙江省桐乡市振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亿元债券及安徽省淮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债券分别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和绿色出行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及补充营运;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40亿元债券和北京市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50亿元债券则主要用于能源建设,前者作为3个海上风电场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后者则主要投向“气代煤”工程、天然气管道建设、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绿色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湖北省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亿元绿色债券则用于长江宜昌枝城段绿色生态产业园改造升级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轨道交通、绿色能源成为募集资金主要去处

今年1月-2月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投放方向也符合近年来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放趋势。轨道交通、绿色能源项目、城市水处理及水源保护项目、绿色城市建设及工业园区建设等都成为募集资金的主要去向。其中,轨道交道和绿色能源项目当仁不让占据着前两位。

在2019年获批发行的总规模354亿元的绿色企业债券中,江苏省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100亿元)和甘肃省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10亿元)的获批发行规模约占全年总规模的28%。2018年12月获核准的广东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绿色债券发行额度达到300亿元,则是我国目前绿色企业债券中规模最大的一支。截至2019年12月27日,广州地铁已完成前四期合计85亿元债券发行,为广州市轨道交通项目提供了一揽子资金保障。

资金需求量大的绿色能源领域也是募集资金投放的“重仓”所在。在今年1月-2月获批的绿色企业债券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两支债券(共计90亿元)就锁定了已获批的债券总规模的近一半额度。2019年获批的绿色企业债券中,3支能源方向的债券额度也约占全年获批总规模的近两成。

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与国家重大战略“合拍”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随着国家重大战略的部署推进,获得绿色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的多数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港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发展战略相关。

在去年和今年的绿色企业债券发行中,长江经济带省份获核准的绿色企业债券数量和规模都不小,成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资金来源。今年1月-2月,长江经济带湖北、浙江、安徽3省共5家企业获批发行,发行规模为63.7亿元,占了今年已获批发行总规模的三分天下。去年,长江经济带湖北、云南、湖南、浙江、江苏、贵州、四川、江西8省份获批企业数量达13家,总规模达到325.1亿元,分别约占全年的76.5%和91.8%。

粤港澳大港区金融发展基础相对较好,2019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也为区域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机遇。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今年获批发行的绿色企业债券,正是立足于广东省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大湾区发展,其募集资金用于粤电阳江沙扒海上风电项目、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以及补充营运资金。而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获得发行核准的广东省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绿色企业债券也无疑是“大湾区”概念。

注册制、统一标准,绿色债券再迎利好

企业债券注册制实施,将有力助推今年的绿色企业债券发行延续前两月的“旺市”。

随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3月1日施行,企业债券发行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的《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企业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报环节,而更强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企业债券发行时间将大大缩短,有利于激发企业的积极性,绿色债券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实行注册制后,国家发改委为企业债券的法定注册机关,并指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审核机构。3月2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已发布通知,开始开展企业债券受理工作。

此外,绿色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还有一重利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统一国内绿色债券标准”。有研究机构认为,标准统一后,绿色债券企业的识别度和市场认可度将明显提高,将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记者黄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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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