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行业景气提升,疫情影响初显—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报告

兴业研究2020年02月07日10:08分类:分析报告

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十九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特别是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先行者,从2006年首笔能效贷款落地至今,已经在绿色金融领域悉心耕耘了十四年,拥有完整的绿色金融产品线,积累了诸多绿色金融细分行业的客户。依托这些客户基础,兴业研究公司进行问卷调查,并据此构建“兴业绿色景气指数(GPI)”,旨在及时跟踪绿色产业发展的景气程度、前瞻未来趋势。

2020年1月GPI指数为总第二十五期,我们每月持续发布指数及分析,敬请关注。

1、春节效应致绿色产业景气下降。2020年1月GPI指数为51.9%,较上月下降2.4个百分点。从分项指数看,本月受春节假期影响,绝大部分企业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数都有所下降,生产也全面放缓,产能利用率下降,库存减少,人员紧张,其中新订单指数和生产指数分别大幅下降7.7个百分点和8.0个百分点;资金周转方面,受益于月初的全面降准,本月绿色产业资金指数继续小幅提升1个百分点至60.7%,但疫情影响尚未在本月调研中充分体现,后续中小环保企业资金链或将受到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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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绿色产业预期指数维持高位。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本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2020年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或将带动今年整体环保需求的提升,GPI调研结果显示,1月绿色产业预期指数维持高位,达59.6%,同时环保企业的投资并购意愿也持续提升。

2019年1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1],会议强调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2020年要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必须坚定必胜信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会议要求2020年要做好十二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二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三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要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六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全面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七要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八要依法推进生态环境督察执法;九要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十要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十一要统筹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十二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环境保护监测行业景气大幅提升,疫情影响初显。GPI调研结果显示,本月环境保护监测行业景气指数较上月大幅上升7.5个百分点。一方面受到“十四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工作的提振,另一方面,也是受到春节期间疫情爆发后相关环境监测需求增加的影响。同时,疫情影响下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处理的需求也将大幅提升,全国多地紧急出台文件规范医疗废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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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十四五”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优化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点位数量将从当前的1436个增加至近1800个,解决了城市新增建成区缺少点位,现有建成区点位密度不均衡等问题,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全覆盖[2]。

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3],研究部署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工作,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重点:一是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交通出行不便的地区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做好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自动站监测数据的应急预警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质量安全。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疫情防控期间,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并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控制风险、消除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三是完善应急监测预案,提前谋划应急准备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肺炎疫情环境应急监测预案,同时,加强应急监测物资储备,努力提升应对能力。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量使用消毒用品造成环境次生灾害时,经省级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监测。

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4],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高度重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联防联控。已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参照有关疫情医疗废物管理预案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未发生肺炎疫情的地方,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随后湖北省、湖南省、福建省等地纷纷出台了地方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规范文件。

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与技术要求[5]。

注:

[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5608957410984957&wfr=spider&for=pc

[2]http://www.gov.cn/xinwen/2020-01/10/content_5468202.htm

[3]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5/202001/t20200131_761095.html

[4]http://www.mee.gov.cn/ywdt/hjywnews/202001/t20200123_760940.shtml

[5]http://www.gov.cn/xinwen/2020-01/29/content_54729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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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