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八条政策

中证网2020年02月04日11:40分类:其他

2月3日,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下称“八条意见”)。八条意见的支持对象为受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八条意见包括:加强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用工;加强外贸支持;扶持“双创”载体;建立科技项目绿色立项机制;加大投资补助;加快资金兑现。

具体来看,湖州提出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企业的支持,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市级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2020年度全市银行机构减免企业转贷成本及服务项目收费2亿元以上。充分发挥好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绿贷通”“绿融通”“担保集市”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在线便捷办理贷款、股权、担保等金融服务。

湖州提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房租免收3个月。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免租金2个月以上的企业房产税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减免。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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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