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两周年 创发展新高度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8月15日15:00分类:其他

新华财经北京8月15日电(记者姜楠)自2017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五省八地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以来,我国绿色金融迈入“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的区域探索相结合的发展新阶段。成立两年来,在人民银行指导组织下,试验区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发展为主线做了大量有益探索。

试验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江西省等五省(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在五省(区)部分地方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我国绿色金融行业正快速发展,如果没有标准规范和有效约束,也可能酝酿很大的风险。因此,为了维护整个行业的有序快速发展和公平竞争,有必要成立绿色金融自律组织。在目前绿色金融行业标准有待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太健全,甚至存在相当多空白的时候,成立自律组织能够更加有利于绿色金融健康快速发展。

人民银行在2018年2月着手研究在绿色金融行业成立自律组织,2018年7月12日,人民银行研究局召集“试验区”政府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举行工作会议,部署启动试验区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试验区”设立已满两年,随着绿色金融标准制度及规范逐步健全,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试验区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加强试验区建设工作严肃性、重视经验总结和转化推广,在人民银行的指导组织下,由“试验区”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定期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自评价和经验总结推广工作。建立全国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联席会议、自评价和经验总结推广机制。

微信图片_20190815141712

7月26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第一次联席会在浙江湖州召开。人民银行研究局领导及市场处负责人,各试验区省市金融局、人行银行中心支行以及新区管委会、部分金融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通报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联席会议、自评价、经验复制推广工作机制,讨论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自评价报告》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方案》两个征求意见稿,交流了有关工作。

据悉,联系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研究局,各试验区所在省金融局、人民银行分支行,各试验区代表及绿色金融行业自律机制。自评价工作组和经验总结推广组由试验区及其所在省代表轮流担任,人民银行研究局任指导单位。两个工作组汇总各试验区的总结材料,拟定《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经验和复制推广方案(征求意见稿)》。评价按照试点组织与保障、试点落实情况、试点效应和区域特色四大方面,分别按照定性与定量方法划分不同评估权重,将对30余项具体指标进行专门评价。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发展绿色金融,需要智力支持、案例支持与政策支持。通过联席会议机制,可以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主动性,总结出真正能上升为经验的案例,首先在五省八地试验区进行先试。在未来的工作中,各个试验区要突出个性,增加对各个试验区专门的分析。此外,联席会议机制还可以进一步丰富,为试验区实际需求服务。

试验区内首个银行采纳赤道原则

7月24日,湖州银行正式宣布采纳赤道原则,成为我国境内第三家赤道银行。作为“试验区”内的地方法人银行,自2016年以来,湖州银行牢牢把握湖州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机遇,在组织保障上从上到下设立董事会绿色金融委员会、领导小组、绿色金融部、绿色支行,形成了较完善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同时紧紧围绕地方产业特色开发的“园区贷”等绿色信贷产品获各方好评,并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10亿元,发放地方版绿色科企“投贷联动”6.8亿元。此外,环境信息披露试点、联合国可持续银行IT系统试点等重点项目均取得实质进展。

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专家表示,湖州银行“园区贷”等绿色信贷产品有效促进了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将标准化、专业化的信贷审批流程前置,同时也丰富了赤道原则在中小银行的实践。

而湖州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中的实践,也成为了“试验区”建设的缩影。

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湖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保监会湖州监管分局联合编制的我国首个区域性绿色金融发展指数显示,2017年6月被列为首批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湖州市,通过近两年的探索实践,2018年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值达151,较2017年提高了36,显示出湖州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日渐扎实,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市场活力正在充分激活并释放,绿色金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不断提高。

自获批“试验区”以来,湖州累计出台“绿色金改”25条政策及配套操作办法,并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认定、评价、产品标准化,已发布绿色融资主体认定、绿色银行评级、绿色专营机构评估、绿色信贷产品分类等6项地方标准。湖州市积极推动绿色金融认定、评价、产品标准化,有效解决了绿色认定难、绩效评估难、政策落地难。

在服务平台建设上,湖州在全国首创“绿贷通”银企对接服务平台,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全市金融机构通过“绿贷通”平台可直接共享环保、节能等绿色信息,对企业进行绿色认定和环境风险审查。同时,为破解绿色融资主体认定标准落地难、绿色金融信息共享难,湖州市探索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结合,搭建了“绿信通”平台,实现绿色认定精准化、绿色认定自动化和绿色认定可视化。绿色融资主体认定及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则可以实现绿色认定精准化、自动化、可视化,经系统认定评价操作后,即可输出认定结果,获得企业(项目)绿色等级。

由中国人民银行湖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建设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则连接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集绿色贷款统计分析、绿色信贷流程监管、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效应评估为一体,可以实现绿色信贷数据实时逐笔登记采集、绿色信贷统计方法精准拉平,节能减排指标精确测算、绿色信贷业绩自动评价、监管信息实时共享等功能,打造数据可溯源、可比较、可计量的绿色信贷管理和信息查询平台。

绿色金融改革成为区域改革的标杆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年来一些地方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金融更高水平开放等开展改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不过,在发展过程中,绿色金融在标准制定、环境风险披露问题特别是非绿企业、非绿项目不披露;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培育;国际合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挑战。

专家指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区域金融,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明确提出三项要求,对于引导和规范区域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推动区域金融迎来新发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是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的一个重要标杆,也是区域发展模式的一种全新探索。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也为试验区绿色金融改革明确了方向。

首先,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要服从服务于宏观政策的大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统筹运用多种工具,推动实际利率有效下降,支持中小银行发展,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第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以金融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农”、科技创新以及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为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区域金融改革要培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开发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积极对接国际市场和国际组织。

第三,要建立动态调整的区域金融改革工作机制。加强对试点的跟踪评价和第三方评估,对没有实效或严重偏离改革目标的要及时纠正或叫停,不能只要“帽子”不干事;对达到预期目标、成效明显的要鼓励开展新的改革探索,并将已形成的可复制经验加快向更大范围推广,使绿色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举措更好发挥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的实效。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