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柳钦:绿色普惠金融—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

齐鲁财富网2019年07月22日13:19分类:其他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的金融改革方向。2016年9月,在杭州G20峰会上,中国提出了建设“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议题,成为全球金融治理“中国方案”的关键内容,受到了全球的关注。国家鼓励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并以此作为推动金融“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是金融改革确定性的方向,而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是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两大重要创新路径。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得到较好的发展,并成为实现社会经济建设的有效支撑,随着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推广范围不断扩大,二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并朝着融合发展的趋势前进。

7月19日,齐鲁财富网采访到了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钦点智库创始人兼理事长陈柳钦教授,与大家一起探讨一下有关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问题。

齐鲁财富网: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正确理解两者的异同点,界定两者的重叠区,促进绿色普惠金融发展,在当前具有现实意义。请问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有异同点?

陈柳钦:普惠金融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尤其为小微经济体提供一种与其他客户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而绿色金融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定义上看,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服务领域与对象各有侧重,专业要求存在不同。普惠金融主要针对分布面广、收入较低的个人和企业,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绿色金融主要服务于发展绿色行业、绿色项目,具体包括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普惠金融主要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现金、支付、借贷、保险等基本金融服务,主要体现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身定价问题,专业性要求相对较低;绿色金融的专业性要求较普惠金融强,它涉及绿色标准制定与度量、绿色项目环境状况评价、绿色金融产品界定等等,需要环境评估、行业标准、资产管理等多专业多部门的融合协同,专业化要求明显。

尽管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侧重点和专业要求有所不同。不过,如果进一步深人分析两者内在的逻辑却不难发现,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第一,发展理念具有内在一致性。普惠金融的核心发展理念在于实现“服务对象的机会公平”,即通过为更广泛的人群提供金融服务,使不同人群都能够平等地共享经济发展的机会,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则在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即通过引导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普惠金融,为全社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同样是促进社会公平与协调;发展绿色金融,推动全社会绿色发展,体现地区间的协调与公平。不同人群间横向的公平,与代际间纵向的可持续看似并不相关,然而在一定意义上,两者实际上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角度:一方面,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包括普惠金融发展理念。“绿色金融”理念在国际上被首次提出和形成共识,是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而其本质延伸了国际上普世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包括社会公平和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运用,其中“社会公平和发展”水平就直接决定了人、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是让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享受到应有的、全面的、有效的金融服务,其价值核心是社会公平、社会发展红利共享,符合“可持续金融”也就是“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另一方面,发展绿色金融直接有效促进普惠金融提升。普惠金融的目的是让全社会各阶层享受到金融服务,而究其根本是为了让社会金融资源弱势群体能够通过“普惠服务”最终达到生活品质的提升。绿色金融支持生态和环境治理,改善生态 环境质量,丰富人们生态文明物质供给和精神慰藉,最大限度的让人们公平的享受到生活环境质量的提升。而金融资源弱势群体往往也是自我保护能力较弱、生活环境较差、居住水平恶劣的群体,更容易受到因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发展绿色金融更有利于普惠金融的目的实现,促进发展普惠金融的质效表现,具有内在一致性。协调发展与可持续发展,一纵一横,相辅相成,有机统一。第二、服务对象存在普遍交集。发展普惠金融,主要面向“三农”和低收入贫困人口,以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绿色金融,通过引导社会经济资源,推动全国及各地区的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炭发展,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地位,建设美丽中国。而“三农”及低收入人群,多集中在工业化发展迟缓的“绿水青山”地区,与绿色金融在服务对象上交集甚多,因此可以说发展普惠金融与推进绿色金融存在普遍交集。第三、以政府政策推动为主,社会参与联动为辅。不论是社会公平的提升还是生态环境的改善,都能带来显著的社会效应,因此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都存在外部性,如果没有政策有效引导,将会面临供给不足的问题。简单从普惠金融贷款发放来看,短期来看确实不具备将经济人或是金融机构效益最大化的能力,本身这种将服务对象的受众扩大、服务层面拓展,在现有机构人员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实际上增加了更多劳动时间和各项成本费用,而其收益也有限且不成合理正比的关系。绿色金融的中保护环境的目标中环境资源性质更为特殊,属于公共品,本身根本不具备金融机构构主动提供贷款方生产或服务的可能,不具备生态效率,有些绿色贷款发放后短期甚至很难产生回报,但是这一切能够实行背后都是政策推动的。可见,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协同推动和落实实施必须需要政策的推动。

齐鲁财富网:当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保持相对独立发展的态势,分别规划、指导、推动,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实际需要相比有差距。因此,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协同发展成为必然趋势。请问为什么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要融合发展、协同发展?

陈柳钦:为什么要融合协同呢?因为,一方面,只突出绿色金融,将会致使绿色金融缺乏后续动力的支撑。无论是何种规模的企业,何种性质的组织或者个体,其生产都有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假设将绿色金融单独提出来进行发展,则大量分布广、环境保护意识较差的小微经济体就难以获得绿色金融服务,无法实现普惠,最终绿色金融的服务范围和作用范围就只能局限在一些优势企业内,继而违背了发展的初衷,导致“绿而不普”。另一方面,只突出普惠金融,会致使普惠金融发展模式难以连贯和持续。普惠金融的主要关注对象是小微经济体、收入较低者等群体,要注重这些对象获得服务的成本和权利,我国之所以发展普惠金融,就是为了更好地让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上保持均衡。由于金融企业是逐利性企业,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天然的属性。虽然在普惠金融理念的指导下,大量金融机构强化了对长尾群体的帮扶强度,但是那些以依靠环境代价而生存的小微企业、农民获得普惠金融的支持,则会导致普惠金融“普而不绿”的现象出现。

前面我们谈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异同点时,讲到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发展理念具有内在一致性,这就是两者融合的理论基础;还有,普惠金融及绿色金融的服务对象存在普遍交集,这是两者得到融合的重要实践基础。

齐鲁财富网:协同推进绿色然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推进绿色、和谐发展及包容性增长目标的实现,请问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推进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协同发展?

陈柳钦:第一、坚持“两山”思想为指引,明确细化标准,探寻“协同之路”。作为融合发展的道路。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理念指引为主,不断指导辖区金融机构进行改革创新,将普惠金融良好基础与绿色金融创新元素相融合,创建具有地方特色适应地方发展的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的路径,“让绿色更普惠,让普惠更绿色”。推动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体系的协调,比如针对农村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以及可再生能源相关项目,需在普惠金融方面,则需要在产品和业务管理相关标准中纳入对环境效应的考量,而在绿色金融相关产品的标准中补充小额信贷等融资工具相关标准。第二、建多元化、多层级市场主体结构,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保证“协同落实”。项目分布分散,存在大量小规模项目,是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共同的特征。因此,建立多元化的金融组织网络,适应不同区域、不同规模客户的需求,对于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都有非常积极的作用。构建由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型城商行和农商行,以及地方性基层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多层级、多元化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是协同推进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组织基础。其中政策性银行承担传导政策激励、发挥市场导向的作用,而商业银行则作为金融服务的核心,通过设立专门的事业部统筹管理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业务,提升服务专业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绿色金融的全流程管理为出发点,通过绿色组织体系、绿色指标体系、绿色考评体系等体系建设,为整体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提供可借鉴的体系,从体系上保证将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有机协同,落到实处。第三、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提高服务针对性,促进“协同提升”。生态环境资源资产产权,是在“三农”、偏远地区及小规模绿色环保项目有待发掘的重要财产,具有客观的社会和经济价值。要结合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发展目标,推出以循环、能源、乡村、农林、科技为主题的金融产品,更重要地是,当前针对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的特色产品和服务还不够丰富,金融机构需要加大创新力度,找到两者的结合点,开发出更多包括林权、土地使用权、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等农村“两权”,以及排污权、用能源、用水权、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工具,尽可能满足多的客户及企业多维度金融需求,并进一步充分利用地区金融平台网格化管理,加强信息数据运用,建立当地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特色产业对象专业化网格,实现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产品的精准投放,促进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升。

齐鲁财富网:有学者认为,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的发生融合会形成“绿色普惠金融”。请问您认同这个观点吗?

陈柳钦:认同。毫无疑问,普惠金融与绿色金融融合协同发展的趋势必然是发展绿色普惠金融。在绿色和普惠之间构筑桥梁,以绿色普惠金融的概念推动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在一定领域、一定层次的融合协同发展,有利于扩大绿色金融发展的广度、提升普惠金融发展的质量。

齐鲁财富网:请问如何理解绿色普惠金融的内涵和外延?绿色普惠金融的目标是什么?如何构建绿色普惠金融体系框架?

陈柳钦:我们把为广大农民、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相关绿色金融服务,便利促进低收入人群参与绿色经济、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金融活动定义为绿色普惠金融,旨在推动绿色金融在优势群体和长尾群体之间平衡发展,推动普惠金融在绿色项目和非绿色项目之间平衡发展。绿色普惠金融的内涵可概括为:在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条件下,为普惠对象提供相关绿色金融服务,促进他们参与绿色经济、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的金融活动。其本质是坚持可得性、可持续性、绿色性的三者统一,不断增强金融服务普惠对象的绿色发展能力。从这个定义出发,绿色普惠金融的外延包括:为普惠对象提供绿色、便捷、安全的存取款、转账、结算、支付、兑换等金融服务;为普惠对象从事绿色创业、生产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为普惠对象从事绿色消费提供金融服务;为引导抵押品缺乏、财务报表不规范的小微企业转向绿色生产、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服务;在各产业链嵌入绿色普惠金融,打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之间的绿色通道,服务小微企业;等等。

金融绿色化可以自内而外设定三个目标:实现自身绿色化,要自觉践行节能、减排、低碳的绿色运营要求,倡导低碳办公;实现环境风险下财务或商业可持续性,要将环境风险纳入风险考量和定价模型,降低环境风险对金融机构经营稳定性的冲击;要支持绿色经济的发展,要优先支持践行绿色发展的企业,鼓励绿色生产方式,提高绿色产品供给的目的。金融普惠化的重点目标是让传统金融排斥的小微经济体能够获得与大中企业平等的金融服务权利。绿色普惠金融的目标,既是金融绿色化与普惠化同步实现,是普惠金融实践的绿色化,也是绿色金融实践的普惠化。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绿色普惠金融必将依附并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己任。发展绿色普惠金融,就是要立足上述外延所指的五个方面,深化内涵所指的服务内容,平衡好“绿色”和“普惠”,解决“绿而不普”和“普而不绿”问题。总体来说,绿色普惠金融既服务生产领域,也服务生活领域;既包括绿色信贷、绿色融资、绿色保险等金融支持,也包括支付、结算、评级等金融服务;既注重自然人,也关注小微企业法人。

发展绿色普惠金融,不是对传统金融的颠覆或重构,而是对传统金融的延伸和发展,是推动传统金融绿色化和普惠化,形成将绿色普惠理念视为天然内涵的新时代金融。绿色普惠金融是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利器,有利于夯实绿色金融的微观基础,有利于引领普惠金融的发展方向,是当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的突破口。因此,我们有必要构建绿色普惠金融体系。一是,绿色普惠金融机构体系。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包括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的普惠金融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民营银行,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小保险公司和保理、典当、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构建绿色普惠金融机构体系,要加快推进以上普惠金融机构自身运营的绿色化。二是绿色普惠金融技术体系。普惠金融技术体系分为三大类,以贷款为例,第一类是传统抵押担保技术,第二类是抵押担保技术创新,第三类是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技术。构建绿色普惠金融技术体系,要求上述普惠金融技术将环境风险纳入风险控制和定价模型,更好保证机构商业可持续。三是绿色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绝大多数普惠金融机构规模都不大,很多服务需要市场和社会提供。这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外源融资、IT系统建设、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统计制度、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等等。构建信息平台,共享小微企业和农户征信信息、环保监察和执法信息,以及工商、税务、海关、民政、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政务信息,并允许小贷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微型金融机构接入,能够有效地提升市场信息透明度,为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工具和条件。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使用以及互联网与金融的深化融合,有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改进服务效率,提高绿色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获得性。四是绿色普惠金融准入监管、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体系。构建绿色普惠金融体系,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要创造有利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推动绿色普惠金融的发展。

总之,新时代绿色普惠金融改革,就是要将绿色理念和普惠举措融入到金融改革的战略文化、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和风险控制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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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