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绿色金融发展的最高境界就是没有“绿色金融”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4月30日22:43分类:分析报告

董希淼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

十九大报告提到“金融”这个词一共有六个地方,绿色金融是其中一个。十九大报告强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现在,对于绿色金融,我们最主要应该讨论怎么干。

绿色金融要发挥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有四个关系要处理好。

第一个关系:财政与金融的关系。

大家对绿色金融有很多期待,往往有时候把绿色金融等同于绿色财政,但金融是金融,不是财政,这两个关系要处理好,“九龙治水”肯定发挥不好作用。一方面,要发挥财政的作用,比如一些地方对绿色信贷有财政贴息制度,对绿色信贷的信用贷款有风险补偿机制。有一些金融机构又自己的风险偏好,不愿意贷款,一定在风险上有一些顾虑。要尽量打消这些顾虑,才能发挥绿色金融对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要发挥金融的作用。事实上这几年绿色金融在我国发展得比较快,到2018年绿色信贷余额8.2万亿;绿色债券从2016年才开始发,现在是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存量6000亿,去年一年发了2800亿。当然,我国的绿色金融还主要是集中在绿色信贷,但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确正在不断发展。

此外,我认为绿色金融发展不光集中在银行业。科创板能不能在“绿色”方面引入更多的评价指标,下一步恐怕也要考虑进去。

第二个关系:投入与产出的关系。

绿色金融发展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科学评价体系。我们这么多投入到底有多少产出?政策实施的效果究竟如何?央行也正在制订相关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下一步评价将会更完整。这个评价过程中,既要评价绿色金融产生的直接效益,还要评价绿色金融带来的间接效益,这个非常重要。间接效益,比如社会责任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在政策上应有更进一步的支持。2017年央行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体系,2018年6月将绿色债券作为中期借贷便利(MLF)合格担保品,都显示央行正在将绿色金融纳入到现有的政策体系和评估框架中。

第三关系:防治与保护的关系。

大家都知道,我国未来三年的三大攻坚战其中之一是污染防治。绿色金融关注的很多都是对污染防治的投入,其实我们还可以更多地关注生态保护方面投入,从源头上用金融力量对绿色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最近我们在跟相关部门谈一个课题合作,如何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上应用很多金融工具。我们要尽量避免到了这个污染已经非常严重才想到去整治,比如说到了化工厂都爆炸了,伤亡很多、污染严重,防治工作才跟上。我们应该把更多金融力量用在源头的保护上,把工作做到前头。

第四个关系:加法与减法的关系。

我们讲到绿色金融,绿色信贷8.2万亿,绿色债券6000亿,我们下一步还有绿色保险,都是强调投入,这个当然很正确,现在绿色产业非常需要这些投入,缺口很大,财政投入还不够。但是我们是不是还能关注金融从那些“三高”的行业退出来,从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退出来?这也是绿色金融很重要的作用,我们可能平时关注不够。我们对一家金融机构的评价,关注它信贷投入多少,债券发了多少。我认为,从高污染行业和企业退出多少,也可以作为一种评价标准,甚至是重要的标准。绿色金融不但要做加法,很重要的还要做好减法。

所以,在我国发展绿色金融,下一步要处理好这四个关系,即:财政与金融、投入与产出、防治与保护,加法与减法的关系。我认为,绿色金融一定能为我们实体经济发展带来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万里智库非常关注绿色金融、绿色产业,这非常好,我非常赞同。展望未来,希望大家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希望所有的金融行为都是“绿色”的。绿色金融发展的最高境界就是没有“绿色金融”这个词,到那个时候绿色金融就真正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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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