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赤道原则实践:模式与经典案例

兴业研究2019年04月08日16:10分类:分析报告

兴业研究钱立华, 鲁政委

摘要

全球37个国家的94家金融机构采纳了赤道原则,不管在哪个国家,赤道原则提供了一套通用的方法和工具,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均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实际情况,实现本土化的落地。

在实际的金融机构赤道原则实践中,主要出现了三类赤道原则的实践模式:扩展模式、有限扩展模式和执行模式。

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可借鉴的实践经验主要包括: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或专业团队,建立和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持续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能力建设,并重视对外披露和外部的交流与合作。

本报告是作者与兴业银行法律与合规部刘霞博士共同撰写。

关键词

赤道原则  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实践

截至2018年12月,遍布全球37个国家的94家金融机构采纳了赤道原则,这些金融机构大概占据了新兴市场70%以上的项目融资份额,同时这些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覆盖了商业银行、金融集团、出口信贷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等多种金融机构组织。由于赤道原则适用的广泛性,这些金融机构既分布在发达国家,又广泛分布的在发展中国家。用赤道原则里面的概念来讲,有59%的机构分布在“指定国家”,41%分布在“非指定国家”,“指定国家”是那些被视为拥有健全的社会和环境治理、立法体系和机构功能来保护他们的居民和自然环境的国家,主要是高收入的经合组织国家。不管在哪个国家,赤道原则提供了一套通用的方法和工具,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各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均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实际情况,实现本土化的落地。

一、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实践的各类模式

目前实施的赤道原则第三版,将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确定为全球各行各业,主要适用于四种金融产品: (1)项目资金总成本达到或超过1000 万美元的项目融资咨询服务。(2)项目资金总成本达到或超过1000 万美元的项目融资。(3)达到一定标准的与项目关联的公司贷款(包括出口融资中的买方信贷形式)以及(4)符合一定条件的过桥贷款[1]。

由此可见,赤道原则主要是指导金融机构对大型项目相关的融资中,运用赤道原则来管理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在众多赤道原则金融机构的实践中,以适用范围这个角度来说,主要出现了三类赤道原则的实践模式。

1、扩展模式

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将赤道原则适用范围进行持续扩大,从项目相关的公司融资,扩展到零售业务、投行业务和交易业务等。如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南非标准银行等机构。

花旗银行拓宽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将赤道原则应用于公司业务、投行业务和私人业务等领域。花旗银行是赤道原则的发起者之一,其系统地建立起一整套以“企业公民(Corporate Citizen)”为理念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ESRM),同时适用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实现了ESRM标准覆盖银行所有单位[2]。如花旗银行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应用扩展到私人业务领域,不仅对赤道原则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审查,对于部分私人银行业务也采用相似审查程序,个人融资5000 万美元以上贷款采用类似审查程序,并对ESRM 指定行业公司控股的个人贷款也采用相应行业标准进行审查,实现了赤道原则在交易和零售业务范围的覆盖。

巴克莱银行是主要参与起草赤道原则的银行之一,该行建立了“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政策”(ESIA),该政策覆盖了巴克莱全球范围内的所有业务,而且并没有设置门槛。特别是那些项目所在地发布法律条文,要求进行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的业务;赤道原则项目;环境与社会影响敏感项目,巴克莱会要求严格执行ESIA政策[3]。

南非标准银行将赤道原则应用扩展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业务、零售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等方面。南非标准银行是最大的非洲银行,于2009年宣布成为赤道银行。标准银行作为南非银行协会的成员,遵守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的行为准则,相关准则明确金融机构有义务保护、促进和实现社会、环境、经济的发展,内容涵盖了银行运营、采购、融资业务、产品和服务等,并为有效管理风险制定了基准[4]。2017年,标准银行将环境与社会评估体系扩展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业务、零售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其建立的风险管理制度将环境与社会风险作为信用、管理和评审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了环境与社会风险和机遇在业务全程被适当地筛选、管理和监控,将业务范围定位于环保、绿色、低碳和有利于气候与社会的领域。

2、有限扩展模式

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对4种金融产品严格落地实施赤道原则,同时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有限的扩展,仍主要围绕项目相关的融资,并参考赤道原则的方法和工具,建立该行环境和社会风险体系。如汇丰银行、兴业银行等机构。

汇丰银行也是较早采纳赤道原则的银行之一,并在该原则的推广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该行按照赤道原则要求对项目相关融资等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但并不局限于赤道原则的覆盖范围,将其进行扩展到所有项目有关的贷款上和所有形式的过桥贷款,并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由独立的环境和社会影响专家进行审查。该行还制定了一列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根据2018年汇丰银行披露的《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汇丰银行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涵盖农产品、化学产品、防务、能源、林木业、淡水基础设施、采矿及金属业等范围。

兴业银行2008年采纳赤道原则,是中国首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该行除了按照赤道原则要求,对适用于赤道原则的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外,还逐步扩展到5大过剩产能行业,并参照赤道原则提供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工具,发布了该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作为全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领域的原则性、导向性、纲领性规范文件,内容包括指导方针、声明与承诺、职责与机构、适用标准、管理措施、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

3、执行模式

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严格按照赤道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要求,对4种金融产品落地实施赤道原则,但未有显著扩展或是其他应用。如日本的瑞穗银行,巴西伊乌塔联合银行等。

瑞穗银行于2003年10月正式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亚洲第一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瑞穗银行根据国际金融公司的绩效标准和《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EHS),结合日本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制定出适用于本行的行业环境影响筛选表,从EHS指南包含的63个行业中筛选出与瑞穗银行的业务直接相关的38个行业,不仅包含了EHS通用指南中的常见行业,也包含了核能源等EHS所未涵盖的行业。通过筛选,瑞穗银行对赤道原则规定的A、B类项目按照不同的行业标准加以审核,以全面了解项目融资的社会和环境责任情况,考察其资金成本、融资方法、项目开展地点等,确定其是否可以纳入赤道原则范围。若融资项目可以纳入赤道原则,瑞穗银行业务部门则针对项目规模、位置以及对社会环境影响程度等不同因素,确定项目级别、撰写报告、将其送交可持续发展室,再由可持续发展室送交审查部门进行融资贷款审查。[5]

巴西伊乌塔联合银行是巴西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巴西国内已经有五家银行采纳了赤道原则,巴西伊乌塔联合银行在2004年成为了第一个采用赤道原则拉美金融机构,该机构积极执行赤道原则,在适用于赤道原则的相关项目融资中,落实环境与社会风险识别、评估和管理的相关标准。

二、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1、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组织架构或专业团队

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在环境社会风险或是落地赤道原则方面,均重视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组织架构或是专业团队。

如花旗银行专门设立环保和社会风险政策审查委员会,由花旗企业公民总监负责,银行不同部门的高层经理担任委员,为环境事务部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部门以及操作环境政策与倡议的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保证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高效运转[6]。花旗银行还设立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部门,包括多名技术专家和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在全球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方面作为银行及其交易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技术资源和法律顾问。

巴克莱银行很早就组建了专门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团队,隶属于信贷审批部并直接向信贷总监汇报,确保了环境和社会风险进入主流风险控制环节之中,将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尽职调查评估的重要部分。

瑞穗银行设立赤道原则的可持续发展室,审查和管理赤道原则项目融资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该部门设置在全球产品事业板块下的的全球结构融资部,是产品前台管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评审环节。

2、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制度与流程

要落地实施赤道原则,至少需要建立赤道原则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以实现持续地对赤道原则项目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瑞穗银行一方面根据赤道原则的技术文件《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ESH)与相关专家起草制定相关行业具体应用赤道原则的实施细则,另一方面建立内部操作流程,针对行内相关部门制定赤道原则实施手册。如在每次项目融资活动开始前,业务人员要首先填写申请表交给可持续发展室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可持续发展室将会依据赤道原则的A、B、C三类的分类原则,对项目进行筛选。之后可持续发展室将筛选报告和环境评审报告书一起交给贷款审查部门并共同做出是否为该项目提供融资的综合判断。

南非标准银行依据交易领域和特性以及项目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将项目分为A、B、C三类,确保尽职调查的深入程度和业务可能产生的潜在环境与社会风险相匹配。对于客户的经营活动融资,尽职调查主要针对客户自身风险,而对于有具体用途的贷款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融资,则按照赤道原则的要求进行更加深入的涵盖项目风险和客户风险的尽职调查,确保所有重大的潜在环境与社会风险都可以被准确识别、评估和管理。

在为A类和B类项目提供融资后,标准银行持续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客户遵守贷款协议中的环境与社会承诺。标准银行还会聘请第三方专家每半年或一年监测项目整改计划的实施和进展程度,以确保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做到严格把控项目运行期间的环境和社会风险。

3、持续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持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是赤道原则得以严格执行的基础,各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均在这个方面加大投入。

汇丰持续进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内部培训和能力建设,以确保根据汇丰标准确定和减轻可持续发展风险。例如,根据汇丰银行的公开披露信息,2017年,汇丰集团可持续发展风险为全球关系和风险管理人员制定了可持续发展风险政策及其自身职责的培训模块,以确保一致的实施。截至2017年底,已有超过9000名员工完成了这项培训。

巴克莱银行重视对内部员工的培训,从外部聘请相关咨询公司的专家来行内工作,帮助银行建立标准化体系和培训员工,确保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能贯彻各个流程。巴克莱银行在行内管理系统上专门发布相关的政策的程序,并制作了专门学习的网站,提供环境和社会风险形势分析等各类信息。

4、重视对外披露及与外部的交流沟通

赤道原则虽然是一套自愿性的行业标准,不存在强制执行机构和监管机构,但重视自身声誉与品牌的赤道原则金融机构通过持续的对外披露和外部的交流沟通,来实现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品牌价值的提升。

如汇丰银行制定详细的信息披露政策,对利益相关方进行公布政策与政策执行情况。面对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可能存在赤道原则执行不规范的质疑,汇丰银行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其赤道原则执行情况进行审查与确认(有效审计)[7]。

瑞穗银行十分重视维护与非政府组织(NGO)的良好对话,而NGO对赤道原则也发挥着巨大的监督作用和影响力。瑞穗银行由可持续发展室与金融集团社会责任部共同处理其与NGO的关系,可持续发展室主要负责在项目层面应对NGO,并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知名NGO对瑞穗的评价与反应。

兴业银行同样重视外部交流与对话,如就执行标准制定、项目全周期管理、评估机构选择、非政府组织对话等问题,加强与IFC、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南非标准银行、巴西伊塔乌银行等大量机构的经验交流;引入日本瑞穗实业银行行业审查工具;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合作开展内部培训、制度体系构建等。

三、赤道原则金融机构实践的典型案例

1、花旗银行赤道原则实践与发展

1) 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作为最早签署联合国环境声明的金融机构和“赤道原则”发起机构之一,美国花旗银行十分注重绿色金融投融资业务,制定了千亿计划,并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建立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以及持续关注银行自身的绿色运营。花旗银行制定了为期5年的《可持续发展战略(2015—2020)》,其可持续发展战略主要定位于三大支柱:环境金融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绿色运营和绿色供应链。

花旗银行在内部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其体系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人权与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体系。

人权。花旗认为人权问题是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花旗投融资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并制定了公司的人权声明。

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体系。花旗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体系包括:覆盖所有银行业务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Environmentaland Social Risk Management,ESRM)、赤道原则、特定行业标准(包括采煤、核电、油砂和页岩、可持续林业、可持续棕榈油)三大部分。

以ESRM为例。花旗银行制定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包括赤道原则项目、以及《赤道原则》规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涵盖了公司内的所有业务部门,目标是确保花旗银行所有业务均实现有效评估和管理环境与社会风险。每个业务部门都需要制定与ESRM政策相一致的业务特定程序和标准。ESRM政策由花旗政策委员会管理,由独立风险管理部门监督,独立于业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ESRM专家检查所有需要符合政策的交易,以确保一致性和质量控制。

 

2) 建立实施环境与风险管理政策的流程

花旗银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流程覆盖了营销阶段、尽职调查阶段、审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阶段。如在营销阶段,当探讨交易的可行性时,花旗的ESRM部门与银行业务部门密切合作,使用IFC和赤道原则定义的标准,来描述与交易相关的潜在影响,辨别与交易相关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图表4说明了花旗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的主要实施流程。

 

3) 与同业分享实践经验

除了建立自身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之外,花旗银行积极向同业分享实践经验,为《赤道原则》提供更新内容, 协助领导《赤道原则》下的金融机构网络,反映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新绩效标准;同时注重监督执行,花旗银行在操作过程中注意同非营利性组织、客户及投资者合作,共同监督计划的执行。

2、兴业银行赤道原则实践与发展

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2009年,12月中国首笔赤道原则项目在福建永安落地;2011年,首笔自愿采纳赤道原则的项目在西安落地。兴业银行由此开启了赤道原则的本土化落地,完成了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与核心业务系统的融合。

1) 参照赤道原则建立银行全面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

兴业银行参照赤道原则提供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的方法和工具,整合优化银行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发布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作为全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领域的原则性、导向性、纲领性规范文件,旨在从根本上提升全行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管理规范化,指导全行建立起科学、紧密、统一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并作为长效机制夯实可持续金融。具体在执行层面的主要政策包括指导方针、声明与承诺、职责与机构、适用标准、管理措施、管理流程、信息披露等,着重从宏观导向、组织机构、信贷制度等角度对银行可持续发展方式进行定位与规划,作为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2) 全面构建赤道原则项目业务流程

赤道原则的全球化适用源自其先进的理念和可操作的工具,从原则2至原则9正是按照传统银行业贷前、贷中、贷后的流程,对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措施进行的设计,将模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标准明确化、具体化,便于操作,使得银行不仅可以依靠科学的筛选工具选择优质项目,还可以凭借先进的内部管理流程监督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赤道原则采纳机构而言,需要开展的是对内部业务流程的梳理,提炼与赤道原则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中相一致的时间点进行流程铺设和优化。兴业银行在贷前尽职调查中,在传统意义上根据企业信用情况进行的评级和根据贷款情况进行的风险分类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的A、B、C分类流程,补充不同类别项目的尽职调查要求,嵌入原有流程;项目签约阶段,在融资合同中增加对环境与社会绩效的承诺条款;贷后管理阶段,在检查清单中增加对借款人行动计划的检查要点。

根据项目环境与社会影响程度进行项目分类,即考虑项目所在行业和受影响社区的环境与社会敏感性、项目所涉及环境与社会问题等因素,对项目进行分类认定

由分行或者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授信前环境与社会风险尽职调查。

根据环境与社会风险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赤道原则要求之间存在的差距,指导企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测性的《行动计划》,包括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进行环保监测、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多项行动措施。

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开展环境与社会风险审查。

签订合同,将《行动计划》及有关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要求作为合同条款,由企业承诺在约定时限内完成。

对项目开展贷后环境与社会风险监测。

3)多举措并进实现赤道原则落地

在决策层面,兴业银行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成立了赤道原则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得以全面贯彻执行。在制度层面,陆续出台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政策,主要包括赤道原则项目管理办法和分类指引、环境与社会风险专家评审规范,以及配套的一系列调查工具、分析工具、风险监测工具和法律文本。在具体流程层面,兴业银行根据赤道原则项目的分类标准,将项目按环境与社会风险进行分类、实行名单制管理;聘请了外部专家开展项目审查,也引进了一系列的风险监测工具和法律文本,开发了IT支持系统、并建立全行联动机制,明确全行各个经营机构可持续金融的具体责任、工作要求和安排。

4)持续进行内部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管理工具的人性化设计,将抽象管理具象化,分行业设计可以直接使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尽职调查表,将关键风险点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要点,便于没有环境或社会专业经验的客户经理使用;通过量化的方式明确项目分类技巧,将分类方法转化为对绩效标准的判断、对关键风险点的识别、对行业清单的评估等可以量化的步骤。

二是丰富内部培训教材,开展专题培训,包括出版行内专刊,印发理论研究文章,翻译十余万字外文案例,并编写指导性读物,定期发布赤道原则年度执行报告,开设专门网页和网上课程等。根据其2007年至2016年披露的数据,共计开展赤道原则培训五百余场,覆盖总分支三级机构共计四万余人次。

通过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兴业银行实现了赤道原则的本土化落地,建立了完整的赤道原则项目审查流程并成功嵌入核心业务系统。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累计对1059笔项目开展赤道原则适用性判断。其中,适用赤道原则项目共计350笔,所涉项目总投资为14846.62亿元,涉及312个客户,累计下柜金额393.52亿元。

注:

[1]具体标准参见兴业研究绿色金融报告:赤道原则框架与主要内容解读—赤道原则发展与实践系列报告

[2]https://www.citibank.com/icg/sa/flippingbook/2018/Global-Citizenship-Report-2017/62/

[3]兴业银行《赤道原则与银行可持续发展》课题组,《由绿到金,居于赤道原则的银行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

[4]兴业银行绿色金融编写组,《寓义于利商业银行绿色金融探索与实践》。

[5]李丽君,赤道原则对我国绿色金融建设的启示。《海外之窗》,2015年第六期。

[6]马秋君,刘璇,发达国家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经验借鉴。《绿色金融》,2013,总第290期。

[7]兴业银行《赤道原则与银行可持续发展》课题组,《由绿到金,居于赤道原则的银行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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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