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标准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9年03月07日13:52分类:分析报告

兴业研究 鲁政委, 钱立华, 方琦

摘要

2019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目录》将绿色产业划分为了六大类别,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在这六大一级分类下又细分为30项二级分类以及211项三级分类。

《目录》的发布首次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的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

该《目录》是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了这一绿色通用标准, 将有助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也有助于绿色企业标准和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的出台与发展。

关键词

绿色金融、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目录

2019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目录》)[1]及解释说明文件,以进一步厘清产业边界,将有限的政策和资金引导到对推动绿色发展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产业上,有效服务于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政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该《目录》是中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信贷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等其他绿色金融标准就有了一个重要的基础和参考,有助于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 

该《目录》首次从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的界定了全产业链的绿色标准与范围,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随着绿色金融各项标准的不断出台与落地,将有效促进和规范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快速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将迎来标准的逐步统一。

一、《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主要内容

《目录》将绿色产业划分为了六大类别,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绿色服务,在这六大一级分类下又细分为30项二级分类以及211项三级分类。

与此前我国已有的绿色标准不同,《目录》首次从产业的角度全面的界定了绿色标准与范围,而此前我国已有的绿色标准,包括人民银行、发改委分别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标准以及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标准,均是从项目的角度来制定绿色标准。

针对该《目录》的具体落实,发改委发布的意见中要求:

各地方、各部门要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各自领域、区域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投资、价格、金融等不同支持政策的实际需要,逐步制定以《目录》为基础的细化目录或子目录,着力提高《目录》的可操作性。

逐步建立绿色产业认定机制,有序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开展相关服务。

推动建立《目录》同相关国际绿色标准之间的互认机制。

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目录》与既有绿色产业支持政策的衔接,妥善处理存量资金和项目,逐步根据《目录》调整政策支持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任务、资源环境状况、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科学技术进步、产业市场发展等因素,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

二、绿色金融标准建设的重大突破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的发布是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建设工作中取得的一项重大突破。

构建绿色金融的标准体系一直是中国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方面,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处于下阶段核心工作首位。3月5日,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答记者问中表示[2], 2016年以来中国加快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步伐,绿色金融产品发展非常丰富,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位居世界前列,下一步绿色金融发展要做好的三项核心工作: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绿色金融的制度环境、持续推动绿色金融的国际化。其中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处于三项核心工作首位,他表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要求是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目前已有一些基础,一方面五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区,有许多经验可以总结,另一方面,国际上绿色金融的经验也可以吸收。

1、绿色金融标准是国家金融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7年6月,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规划》”),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建设”列为了“十三五”时期金融业标准化的重点工程。此前,原银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以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已经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探索,但按照《规划》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之后,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7》,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陆续印发《<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任务分工>》和《金融标准化工作要点(2017—2018)》,均明确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2、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体系已确立

为了有效落实国家绿色标准规划,2018年9月,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3],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的组织架构建立。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章程》,表决通过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六个工作小组,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7》,建立的六个小组研究六大类绿色金融标准,分别是绿色金融通用基础标准、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绿色信用评级评估标准、绿色金融信息披露标准、绿色金融统计与共享标准、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与保障标准,我国的绿色金融标准框架体系也基本确立。

3、《目录》是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的又一重大突破

绿色产业目录属于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中“绿色金融通用标准” 范畴,目前通用标准中人民银行已经发布了《绿色金融术语手册》。有了绿色产业目录这一通用标准,绿色信贷标准、绿色债券标准等其他标准就有了一个统一的基础和参考,有助于金融产品服务标准的全面制定、更新和修订。随着绿色金融各项标准的不断出台与落地,将有效促进和规范我国绿色金融健康、快速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将迎来标准的逐步统一。

三、《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与其他标准的对比

1、有助于绿色信贷标准的更新与修订

与原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标准进行比对(图表2),横向来看,《目录》与已有的绿色项目标准比较一致,均囊括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各个绿色领域,但是纵向来看,《目录》则覆盖了从上游的绿色设备生产,到中游的绿色项目设施建设运营等,再到下游的绿色项目运营管理、监测、认证评估等绿色服务整个产业链,更加全面地对绿色相关产业进行了界定。例如,从绿色服务的界定来看,绿色信贷标准中的节能环保服务包括了节能环保项目相关的咨询、工程设计、评估、调查等服务,而《目录》中除此之外还包括了用能权、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绿证等环境权益交易服务。《目录》的出台,为绿色信贷标准的更新与修订提供了重要依据。

2、有助于绿色债券标准的更新与发展

对比《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绿色债券指引》这两个现存的绿色债券产品的标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所的辐射范围更广,《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的6大类产业又细分出二级分类和三级分类,并且附有解释说明文件对各项标准和要求进行具体刻画,涵盖内容较为全面和细致。目前绿色债券的标准也在更新修订的过程中,《目录》以及目前存在的国际绿色债券标准,将有助于中国绿色债券标准的更新与发展。

3、绿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内容更加丰富

比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从行业分类来看,《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涉及资源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分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三大产业。《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包含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六大产业。

从节能环保产业来看,两者目录不完全相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中将其分类为高效节能装备制造、先进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和绿色船舶制造、节能改造、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其范围较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小,其中,《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中新增绿色船舶制造产业。

在清洁能源产业中,《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中除包含新兴产业中核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等,新增水力发电、油气开采、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热能等能源装备制造与设施建设运营。

在清洁生产产业中,《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覆盖产业园区绿色升级,包含园区产业链接循环化改造、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污染治理集中化改造、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生态环境产业包含生态农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除河流土壤水体的生态修复装备与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外,其余未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绿色产业指导目录》详细指出三部分内容,涉及土地、海域、矿山、河湖湿地、生态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领域。我们认为,将生态农业领域细分,体现出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视,未来绿色农业潜力巨大。

同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包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与绿色服务产业,除部分节能环保服务行业,其余均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

4、有助于绿色企业标准的建立

《目录》为绿色企业标准的建立提供了依据和基础。绿色企业的评价可以包括绿色业务的占比、企业的环境资源绩效表现以及环境水平的管理和外部合规管理等,其中最重要的评价标准就是绿色业务的占比,而如何定义什么是企业从事的绿色业务则至关重要,《目录》中清晰地列入的6大类28类的产业和项目,其中的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还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2018》还清晰的将各个项目划分入了相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这都为绿色企业标准的建立提出了良好的基础,有助于绿色企业标准的建立。

5、有助于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的发展

目前部分地方出台了地方的绿色金融标准,编制的指标和角度各不相同。如湖州发布了《绿色融资项目评价规范》《绿色融资企业评价规范》《绿色银行评价规范》《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规范》4项绿色金融地方标准;衢州市完善编制了“绿色企业标准评价体系”和“绿色项目标准”;赣江新区2019年1月发布《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包含“绿色企业认定评价办法”“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三项办法,将综合环境效益评估值从高到低,把企业分为G1、G2、G3、G4四个类别,并依据企业环境表现等参数,将绿色企业分为深绿、中绿、浅绿、非绿四个等级;广东花都区2018年建立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证机制,初步编制《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企业认证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项目认定规范》。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的建立与完善非常有助于地方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如纳入MPA考核、绿色银行评价、绿色信贷风险分担、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的贴息与奖励等,《目录》的出台,为更多地方出台地方的绿色金融标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依据,非常有助于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的发展。

注:

[1]http://www.ndrc.gov.cn/gzdt/201903/t20190305_930083.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2]http://news.163.com/19/0305/16/E9H2920R000187VE.html

[3]http://www.pbc.gov.cn/goutongjiaoliu/113456/113469/363593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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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