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多项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2019年01月21日18:19分类:其他

为加大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广州区城金融中心建设,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集聚金融资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19年1月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

其中,在鼓励绿色金融发展方面:

文件第五条提出,对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的广州地区企业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四)对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平台新发行债券的企业给予发行费用10%的一次性补贴;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发行债券的企业给予发行费用20%的一次性补贴。以上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认定为绿色债券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文件第七条提出,对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农村金融发展项目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三)鼓励在穗银行机构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服务力度,对上年度绿色贷款余额增量达到25亿元(含)以上的(统计口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贷款余额增量0.02%的补贴,最高不过100万元。”

此外,2017年7月广州市花都区率先出台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1+4”配套政策体系,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对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和绿色金融业务等给予补贴奖励;2018年10月,广州市金融局印发《2018年广州高层次金融人才目录及评定标准》,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金融高级专业人才范畴,对获评的绿色金融专业人才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目前,广州在市、区两级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绿色金融扶持奖励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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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