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台“绿色金融专项行动计划” 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江南时报2018年10月31日10:55分类:其他

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泰州国家级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试验区建设,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会同泰州市金融办、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出台《泰州市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支持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从六方面出台了15项实施细则,多措并举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一是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大力推进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建设,推进泰州特色支行认定,鼓励先试先行。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要求各金融机构建立专门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在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

二是鼓励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推行绿色金融“一行一品”,发展基于环境权益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探索节能量收益权质押融资。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大力发展“苏科贷”、应收账款质押、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融资,支持科技型、初创型小微企业发展。推进绿色投贷联动业务,通过持续开展泰州中小企业“投贷联动”评比活动,为初创期、科技类的高成长性绿色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

三是扩大绿色融资渠道。鼓励银行参与泰州市“1+10+N”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 特别是大健康产业基金、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基金等绿色基金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以绿色为主题的企业债、公司债,以及双创债、项目收益债、并购票据等创新产品。推动首单绿色金融债券尽快落地,支持泰兴绿色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加大对泰兴化工、兴化不锈钢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满足生态廊道建设、污染治理修复、村庄环境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资金需求。对列入国家、省、市年度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严格控制信贷投放。

五是试点绿色项目发布机制。在泰兴推动建立绿色项目发布机制。参照“湖州模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评价方法、开发评级工具、对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定期认定评价,引导金融机构对发布项目精准对接、优先支持。

六是建立绿色金融工作保障机制。建立绿色金融统计和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全口径绿色金融综合统计制度,开展绿色金融业绩评估,丰富评估结果运用。实施绿色金融奖补机制。按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开展泰州绿色金融特色支行评选、排污权抵押贷款、绿色金融债券奖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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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