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黄陵煤化工长期恶意违法排污被严惩

中国新闻网2018年08月15日15:21分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中国生态环境部14日通报指出,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超标排污等大量环境违法行为,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黄陵煤化工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同时,严肃追究40名相关人员责任。

近期,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陵煤化工”)长期违法排污导致环境污染问题被媒体曝光。生态环境部表示,已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督促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严惩恶意违法排污行为。

生态环境部通报指出,经查,涉事企业存在大量环境违法行为。一是环境影响评价等落实不到位。黄陵煤化工年均200万吨焦化及配套甲醇项目曾存在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还有项目曾存在未批先建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二是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动力车间部分烟气直接排放。三是超标排污。企业动力车间、2号焦炉外排烟气超标;熄焦水污染物超标;污水处理站出口水质超标。四是规避监管。企业采取停止推煤装焦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方式,规避陕西省环保厅现场执法监管。

生态环境部表示,在此过程中,当地监管部门“只查不管”“以罚代管”问题突出。目前,陕西省环保厅与延安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依法查处涉事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陕西省环保厅责令黄陵煤化工停产整治,罚款410万元人民币,对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向陕西省公安厅进行了移交。

同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延安市、黄陵县纪委和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对40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延安市、黄陵县两级纪委分别对政府及监管部门2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对黄陵煤化工13人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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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