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绿色金融推动陇原绿色发展

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2018年06月06日10:04分类:其他

我省作为国家确定的生态安全屏障的综合实验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同时也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的节点省份,近年来,通过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在理念传播、理论研究、业务实践、政策推动等各方面,都得到了稳步发展和长足进步。截至目前,我省已先后成立了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及绿色金融研究中心,召开了甘肃省绿色金融宣讲会、座谈会,举办了以“发展绿色金融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第四届西北金融论坛,构建了绿色金融统计工作制度并在全国率先公布绿色金融数据。

据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绿色融资额稳步增加。截至2017年年末,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总量达到2420.85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13.6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此外,甘肃省内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发挥各自业务优势,创新推出了一大批特色绿色融资产品,如兰州市水源地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武威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热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等,为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增添了新的注脚。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1月,我省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通过金融、财政、环保等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的配套支持,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系。该《意见》的制定出台,意味着我省绿色金融已经从起步阶段走上了规范化发展道路,必将迎来全面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当然,要发挥绿色金融对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撑作用,必须首先建立完善且符合省情实际的绿色金融体系。为此,《意见》从10个具体方面,提出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绿色金融体系的一整套政策措施。如针对我省绿色项目、绿色企业甄别机制不健全、不统一的问题,提出了建立绿色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的措施;针对我省绿色金融发展规模小、激励机制不足,提出了支持金融机构绿色化发展、加快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与推广、鼓励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扩大绿色保险覆盖面5项措施;针对我省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备问题,提出了引导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设立环境权益交易机构、探索建立新型绿色投融资交易机制3项措施;针对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可能遇到的风险,提出了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的措施等。

“十三五”时期,我省要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工业转型、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必然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撑。该《意见》的制定出台,不仅为我省绿色金融构筑了发展指引,还为构建绿色金融甄别、协调、激励、投入、风控等机制奠定了基础。

长远来看,我省具有作为国家向西开放平台等区位禀赋优势,发展绿色产业的潜力大、后劲足,对绿色金融需求规模大、期限长。只有把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更高层面,才能更好地聚集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利用后发优势,打造增长极,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通过发展绿色金融,形成绿色金融激励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动态调整,助推我省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运行效率,带动全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上绿色发展之路。

就在前不久,我省发布了《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意见》,提出将培育发展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循环农业、中医中药等十大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脱胎换骨”,让新兴产业“挑起大梁”,释放出我省推动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强烈信号。

可以说,发展绿色金融,正当其时。

延伸阅读

谈论绿色金融,就必须先谈谈“绿色经济”。绿色经济最早出自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于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图》,其本质是以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是以维护人类生存环境,合理保护资源、能源以及有益于人体健康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是一种平衡式经济。而对绿色金融的认知和实践,则肇始于人们对环境与经济关系的关注。自提出到发展至今,绿色的内涵已经从针对增长极限和绿色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的探索拓展到了与环境、生态和资源相关联的实体产业,金融的指向也已从政策指引和公义劝导落实到金融体系、机构和产品的市场层面。

发达国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是“赤道原则”和“社会投资责任原则”。通过商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不断推动,国际社会对于发展绿色金融达成了共识。2016年9月6日,在我国倡议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正式成立,G20峰会发布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首次将绿色金融写入其中。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发表的《2016年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目的和范围,识别了绿色金融面临的挑战,提出了推动全球发展绿色金融的七个选项,目前已成为国际绿色金融领域的指导性文件。

不容回避,我国的经济发展也经历了“发展—污染—治理”的过程,特别是生态环境问题曾一度成为经济发展的短板。在此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摆上了非常重要的战略高度,提出要转变发展方式,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更树立了“环境就是生产力,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GDP”的理念。

其实早在2015年9月,“绿色金融体系”和“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表述就已写入了我国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是全球第一个将绿色金融体系写入国家最高级别的战略性文件。而以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为标志,我国用两年时间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发展绿色金融体系政策框架,并伴随着2017年6月设立的浙江、广东、新疆、贵州、江西等地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逐渐落地。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了“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成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来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走在了国际前列。如在去年,我国已成为全球三大绿色债券发行国之一,全年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合计约2500亿元。此外,按照《中国城市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17)》预计,为实现绿色经济发展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我国绿色产业在今后5年内每年至少需要2万亿元(3%的GDP)以上的投资,社会资本投资的比重将占85%至90%,绿色金融的舞台将极其广阔。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大有可为。广大金融机构需尽快统一内外部绿色金融标准,健全绿色投融资机制,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银行绿色化转型、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各种创新,全力提高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精准度,全面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目标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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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