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发布央企海外社会责任研究报告

经济参考报2018年06月04日10:34分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中央企业境外资产规模的拓展增量,有力提升了我国在国际舞台中的话语权,不仅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更带动了东道国经济快速发展,创造大量本地就业机会,改善当地民生福祉。

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开展“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研究”课题项目,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相关方访谈等形式深入了解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现状,尝试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形成《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7)》。据了解,2017年项目组对101家中央企业(2017年中企业数)发放社会责任管理调查问卷,截至2017年12月1日统计,回收有效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问卷72份,问卷回收率71%,为了解中央企业的海外社会责任实践的基本情况,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中央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是推进我国企业海外发展、建设“一带一路”的骨干力量。近年来,中央企业在“走出去”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展。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为1961.5亿美元,同比增长34.7%,创下历史最高值,在全球占比达到13.5%,蝉联全球第二位。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规模超过6万亿元,分布在全球185个国家和地区,业务已经由工程承包、能源资源开发,拓展到高铁、核电、电信、电网建设运营等领域,有力提升了我国在国际舞台中的话语权,不仅带动了东道国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更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为企业自身发展增添了新动力。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企业社会责任事业迈上新征程。随着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迎来了“走出去”的新的重大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来自海外政治、经济、法律、金融、文化、宗教等复杂环境的风险与挑战。探索如何更好地“走出去”,更好地履行海外社会责任,成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中央企业的特殊定位,决定了中央企业更大的海外责任。近年来,一批央企不断探索海外履责模式,创新责任实践,严格遵循社会责任相关的国际倡议、国际标准和国际政策要求,在劳工实践、环境保护、公益发展等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履责领域开展特色履责实践,促进属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国家开发投资集团、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铝业集团等中央企业,在海外履责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问卷调查也显示,在组织治理方面,中央企业普遍具有海外履责意识,超过六成企业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海外履责信息,形成较为完善的境外风险管理机制;在人权方面,超过七成企业通过建立员工与高层领导定期谈话制度的方式进行民主管理,超过八成被调查企业建立了内部尽职审查相关制度,超过七成被调查企业建立了保护弱势群体或非歧视制度;在劳工实践方面,近九成被调查企业建立了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以加强劳动实践责任;在环境方面,被调查企业在海外项目立项前均开展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在公平运营实践方面,超过九成企业在海外公平运营实践中建立了诚信经营相关制度,过半数企业在海外公平运营实践中参与或者支持外部倡导的国际倡议、组织;在消费者问题方面,近九成企业在东道国建立了客户关系或消费者关系管理制度体系,超过七成企业针对海外东道国所在地消费者或客户进行了产品知识培训或教育;在社区参与和发展方面,近八成企业在海外项目前邀请第三方开展社会影响评估,并且根据评估建议不同程度地落实改进,超过八成被调查企业认为加强与社区居民互动,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更加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区关系。

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央企业海外责任履行绩效,提升全球竞争能力,中央企业应持续提升自身海外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水平,增强海外社会责任管理意识,完善海外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同时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设海外社会责任自主品牌,形成以可持续性为特征的中国品牌形象;提升在劳工实践、环境保护、公平运行、消费者保护、社区参与和社区发展等重要议题的实践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责任交流,增强海外责任影响力。

报告还就推动中央企业履行海外社会责任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其中提到国务院国资委应加强对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管理。

研究结果显示,19.2%的受访企业表示,企业海外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主要挑战是缺少监管部门引导。面对这一现状,国资委可综合考虑已有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引及中央企业海外履责现状,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调研等方式,了解央企对海外社会责任专项指引的需求和意见,形成明确、清晰、可参考、可衡量的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专项指引。

第二,国资委主动开展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专项提升,包括提供组建智囊团为中央企业提供海外社会责任咨询、开展海外社会责任专项培训和调研活动,诊断央企海外履责问题,提供履责管理与实践培训,强化履责能力和水平。

第三,针对中央企业海外履责现状,国资委可推进制定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对央企海外社会责任绩效考核、奖惩机制。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披露考核体系中的关键绩效指标,对不予履行或履行不达标的央企提出明确的惩罚措施和整改要求。通过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行为的监控和评价,增强对央企海外社会责任管理和实践的约束,使社会责任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国资委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完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将中央企业海外履责纳入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中。在境外投资事前管理、事后管理、风险管理等各环节考核评价时,将其海外社会责任考核情况纳入参考。

第四,为帮助中央企业实现全球企业公民的转型,国资委可要求在海外影响力大的中央企业发布年度海外社会责任报告,加强央企海外社会责任管理和实践状况披露的主动性与时效性。同时,建议中央企业根据东道国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创新发展等全球热点问题的严峻程度,发布环境、公益等海外社会责任专项报告。在报告发布途径上,建议中央企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公开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并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企业海外履责成效、不足之处及改进方向,为企业在东道国的运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五,有近半数的企业没有在海外分支机构所属地搭建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没有组建社会责任领导小组,没有设置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负责海外履责工作,海外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不完善、不健全。课题组发现专业人才队伍的欠缺是央企海外责任管理体系不健全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国资委应推动指导中央企业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海外社会责任管理人才队伍,通过定期责任培训、专项议题解读等形式,培育一批责任意识强、懂业务、善沟通的人才,为中央企业履行海外社会责任、构建完善的责任管理机制储备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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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