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首次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

山西日报2018年03月01日10:55分类:其他

2月27日,山西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对2016年全省各市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年度评价,联合发布了《2016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这是山西省首度进行此项评价。忻州、晋城、大同位列生态文明指数排名前三位。

作为绿色发展的“指示器”和“风向标”,2016年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6个方面,评估了全省11个市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引导各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201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国家4部委印发《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建立了国家层面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规范。2017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建立了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规范。年度评价工作包括计算生态文明指数和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生态文明指数是从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绿色生活等方面多维度、多层面地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进展;公众满意程度则侧重于反映公众对当地空气、水、居住周边环境等环境质量状况相关指标的主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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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