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家试点单位建言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

证券时报2018年01月13日22:53分类: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1月11日,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第一次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参会人士积极看好试点工作前景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去年12月中旬,第九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形成一系列共识,其中包括支持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组织两国金融机构参照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试点。目前,自愿加入这项试点的中方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江苏银行、湖州银行、华夏基金和易方达基金。

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中方负责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向绿色产业配置资产的重要基础,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倒逼企业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动力。他说,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是今年中英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工作的重头戏。

工商银行副行长张红力认为,试点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发挥表率作用和行业优势,有利于提升各界对环境信息披露重要性的认识,有利于推动建立一个透明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

信息披露试点中方工作组负责人、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殷红代表工作组介绍了中方试点机构未来几年内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初步设想,包括三个阶段所需要披露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殷红也谈到,下一步需要深入研究应该披露的指标和计算指标的方法学,希望开展更多国际层面经验的分享和交流。

兴业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展可持续金融工作的银行之一。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部总经理罗施毅指出,落实试点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披露边界,确定披露的时间跨度,以及公司高层的重视和参与。他说,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可能会涉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可能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都将带来变化和调整,需要高层支持。

湖州银行是客户群“量多面广”的中小银行代表。湖州银行党委书记吴继平表示,希望通过主动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倒逼企业客户自觉披露环境信息数据,但也需要明确披露要求和测算方法。

参与信息披露试点得金融机构,既有被称为“宇宙第一大行”的工商银行,也有规模较小的地方性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绿色金融业务拓展部总经理董善宁坦言,开展这一工作的困难主要在于,地方性银行面对的都是省内国有企业和龙头民营企业,与客户沟通和获取数据是个挑战。

我国目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仍处于起步阶段。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数(2017)》显示,近3年来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透明度虽有了明显改善,但大部分企业的信息披露仍处在“自发”状态,碎片化程度较高。

与董善宁一样,需要克服数据难题的还有两家资管机构。华夏基金国际业务部副总裁李伟博表示,如果有充足的底层数据,华夏基金也已经做好了披露的后台准备。他对记者表示,底层数据是指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数据。

易方达基金战略规划部总经理陈朝阳则强调,环境信息数据的披露需要遵循成本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如何降低信息获取成本非常关键。此外他说,国内环境保护与资产管理结合的进展超出预期,把环境因素纳入投资决策的时机越来越成熟。

马骏介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项目将持续到2020年。未来三年,六家机构将通力合作摸索出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路径。根据《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分工方案,到2020年国内所有上市公司均将被要求强制披露环境信息。这意味着,届时所有上市金融机构都将会被强制要求披露环境信息。据记者统计,截至1月11日,我国共有上市银行25家,另有17家银行正在排队A股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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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