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赣江新区打造成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专访江西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9月13日15:11分类:其他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9月13日,江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大会暨高峰论坛在南昌召开,期间,江西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专访,回答网友关心的绿色金融改革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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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金融办主任胡伏云接受接受中国金融信息网专访。

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绿色化发展

主持人:在全球竞相发展绿色经济的大背景下,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已经成为共识,部分网友对绿色金融还了解不深,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绿色金融这一概念。

胡伏云:从规范的角度来介绍的话,2016年8月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做出了明确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通俗一点说的话,绿色金融就是引导各类资金资本进入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领域,发展绿色金融的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促进经济绿色化发展,产生更大环境效益。具体模式则包括以贷款、上市、债券、保险、基金、碳交易等多种方式来支持绿色行业和企业。

以百姓相对熟悉的银行贷款为例,过去银行发放贷款,考虑得多的是抵质押物是否充足等指标,至于客户到底是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还是节能、环保企业,关注度不会太高。而我们现在倡导的绿色信贷,银行就会重点关注其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从而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绿色金改带来四大方面深远影响

主持人: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江西落地,是中央对江西绿色经济发展实践的充分肯定。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将对江西绿色发展带来哪些深远影响?

胡伏云: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对于推进赣江新区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都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一是有利于更好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在赣江新区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支撑保障作用,符合国家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二是有利于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探索出可以复制可以推广的江西经验做法,对加快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绿色金融助推经济绿色转型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三是可形成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在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体系,打造区域性绿色金融中心,能有效辐射和带动长江经济带及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营造国际化市场化便利化的发展环境,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四是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提升金融业开放合作水平,形成服务产业链的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体系,有利于探索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助推绿色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将赣江新区打造成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

主持人: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已经明确,请您解读下方案实施过程中有哪些重点和难点?

胡伏云:《江西省赣江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是我们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行动指南,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金融产业发展的强引擎、绿色金融体系的示范区、金融对外开放的主窗口”四大重点定位,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围绕打造中部地区绿色金融中心目标,着力建设绿色金融研究基地和绿色金融创新基地,打造金融要素集聚区、金融服务功能区、产融结合样板区“三个特色区域”

绿色金融是发展大趋势,也有非常强劲的生命力,但毕竟起步时间不长,各项基础性工作还都在完善,目前来说还存在以下困难:

一是尚未明确提出统一清晰的界定标准,导致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完全相同,在实践中不知道哪些客户和项目是绿色的,也无法评估项目的绿色程度,难以做到对绿色项目有效介入。

二是绿色项目尤其是大型环保项目具有前期投入大、利润空间小、现金流量不稳定等特点,风险补偿机制的缺位不利于调动环保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三是环保信息尚未实现大数据共享,企业绿色信用评价体系缺失,金融机构获取企业环保信息的渠道较窄,“信息盲区”的存在给金融机构绿色项目的认定带来困难甚至导致其做出错误判断。

四是现有绿色信贷统计体系覆盖范围不够。现有绿色信贷统计仅在全国21家大中型银行中实施,并未推广至地方小型银行。另外,现有绿色信贷统计遵循自愿原则,存在制度执行不严,经常出现概念混淆、统计口径被扩大等问题。

全面助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主持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已经启动,江西省金融办将如何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共同推进新区金融业发展?

胡伏云:作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之一,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一是搞好组织协调。我们在《总体方案》基础上,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在建设过程中,还将积极和国家有关部门沟通,请求加大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指导支持。

二是加强政策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统筹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支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发展、鼓励金融创新;对入驻赣江新区的金融机构按规定给予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支持区内金融机构与欧美、港澳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绿色金融业务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加强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依法在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绿色项目投资。建立绿色信贷考核补偿机制,将赣江新区绿色信贷不良贷款率保持在可控范围。

三是强化金融人才保障。我们将鼓励区内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和创新,加强金融监管人才和金融业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引进和培养绿色金融人才政策,造就一支具有金融和绿色生态技术知识的复合型金融人才队伍。同时,深化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合作,充分发挥省金融发展研究院作用,深入开展金融发展研究。在试验区建设中,我们还将邀请国内外绿色金融专家学者来参与试验区建设,提供专业指导。

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追责。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用能、环境、安监等方面的检查执法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风险的申诉交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害的企业,应依法严格追责。(洪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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