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福建环境保护存在四方面问题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8月02日09:00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近年来,福建省保持并巩固了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但仍存在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方面问题。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记者董建国)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31日向福建省进行督察反馈。督察组指出,近年来,福建省保持并巩固了绿水青山的生态优势,但仍存在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四方面问题。

今年4月24日至5月24日,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认为,福建省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契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了“一季一督查”机制,进一步夯实环保责任。加强环境整治和监管,初步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福建省严肃查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903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5368起,立案处罚1763家,罚款5284.6万元;立案侦查54件,拘留31人;约谈991人,问责444人。

督察组指出,福建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对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福建省一些领导干部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市脏乱差等问题缺乏基本认识。还有一些同志把环境基础设施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保护优先的理念落实不够,省政府在批准厦门、宁德、莆田3市海洋功能区划时,增加开发性用海面积累计达到3068公顷,与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的有关要求相违背。

二是部分海洋和生态敏感区保护不力。2010年以来,福建省累计审批填海项目382宗,使用近岸海域9062公顷,侵占部分沿海湿地。2016年11月,国务院明确,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需“先补后占、占补平衡”,但去年12月以来,省海洋渔业厅陆续审批16宗用海项目,共计占用湿地284.45公顷,只占未补。同时,福建省超规划养殖问题普遍,造成局部海域富营养化;一些海洋保护区违规养殖问题突出。

三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福州市污水收集管网严重不足,支管接管不到位区域达78平方公里,占到城区总面积的34.4%,大量生活污水直排环境。据测算,福州市主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仅为66%,每天约22.7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城市内河。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跨界河流梧垵溪长期污染严重,泉州市政府虽组织晋江、石狮两市开展整治,但工作不力,梧垵溪晋江段每天仍有约5600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再如,宁德古田县166家石材加工企业应于2016年底全部关停转产,但至督察时仅停产12家。

督察组要求,福建省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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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