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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体绿色评级方法研究及应用案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6月09日14:55分类:国内案例

核心提示:目前联合赤道已运用该体系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能源重工等子公司、江苏南京某水泥企业等多行业的多家企业开展实践研究,并结合天津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企业环保核查业务对区内多家企业进行了主动绿色评级,其中既有深绿(G-AAA)企业,也有黄色、红色企业,实践区域涉及天津、江苏、湖北、深圳等多地区,且效果良好。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张晓利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对支持绿色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的需求不断扩大。建立绿色评级体系是绿色金融的一项核心基础性工作。绿色评级体系可较科学地评估项目、企业的环境正负外部性,在项目或企业主体涉及污染影响、生态影响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绿色因素方面进行一致可比的有效评价。

企业既是生产经营的主体,同时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如何评估企业环境表现,如何定义绿色企业,将是绿色金融发展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构建企业主体绿色评级体系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企业主体绿色评级结果还可为投资人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帮助绿色企业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政府贴息中获得相应的融资优惠,切实推动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发展。

研究综述

在这一领域,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环境信用、环境绩效、环境会计等方面。自1989年挪威NORSKHYDRO公司发布全球第一份环境报告,美国CERES投资集团发表并启动了对地球环境负责的“伯尔第斯原则”,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至今已近30年,世界各国仍然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环境信用评级标准。

国外发布企业环境绩效的机构和标准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BCSD)《生态效益评价标准》、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ISO 14031《环境管理 环境绩效评价指南》、欧盟生态管理和审核计划(EMAS)、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环境绩效报告》、德国准则协会、日本环境省等。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并非是一种行为守则和业绩评价准则,更不是制定行为的绩效标准,《指南》只是要求企业或者组织披露正在做什么;至于做得好坏与否,则需要由外界阅读报告的人来判断。并且《指南》并不为企业或者组织提供编制报告的方法,而是关注报告内容。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环境绩效报告》为企业理解向谁提供报告以及如何更好地报告环境绩效信息提供了指南。二者可理解为是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一种要求与指导。

其他三类环境绩效评价标准,整体上而言是对个人、团体或组织是否实现环境目标的评价,以确定企业的环境绩效是否符合管理当局所制定的标准的内部过程和管理工具。欧盟生态管理和审核计划(EMAS)的核心是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取得EMAS认证的机构也将自动获得ISO 14001认证。ISO 14031标准和生态效益指标体系虽然是国际通用的指导企业对自身环境绩效进行评价的纲要,但其中没有设立具体的环境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它们在基线范围和外部分级方面缺乏经验。特别是ISO14031标准,它提供的是一个庞大的“环境绩效指标库”,并没有设定核心指标,在不同行业间的可比性差。

日本环境省1999年颁布的《有关环保全成本的把握及公开的指南》表明日本环境会计框架初步建立,该指南以环境成本与环境效益比较为主线,重点规划环境会计中环境保全成本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日本政策优先指数(JEPIX)是评估企业整体环境绩效的方法,它采用“相对于目标的差距”的原则,利用生态因子和单评分指数“环境影响点”来衡量环境影响,内容包括温室气体、臭氧消耗气体有毒物质、光化学氧化剂、氮氧化物、飘尘、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氮、磷、开垦荒地和道路噪声等12个方面。由于地域、环境和技术条件等不同,各国环境目标差异较大,故国外的研究、实践成果并不能完全适应我国国情。

国内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是推动环境信用发展的重要力量。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促进工业污染防治为主要目的推动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2006年以来,广东省、浙江省、河北省、江苏省、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沈阳市、湖北省、山东省等陆续制定地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标准。2013年国家环保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办法(试行)》。此类标准评价指标主要围绕企业是否满足监管部门监管要求进行设置,因此评价范围也主要局限于国家、地方环保部门重点监控企业、高污染、高耗能、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

联合赤道发布《企业主体绿色评级方法体系》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绿色金融认证机构的代表,为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深入发展,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发展,一直致力于绿色债券、绿色企业等的研究与评估认证工作。

2017年4月15日,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绿金委”)主办的2017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暨中国绿色金融峰会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酒店顺利召开。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绿金委主任马骏,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绿金委顾问陈雨露等领导做开幕致辞,绿金委理事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约500人参会。在会议成果发布环节,联合赤道作为绿金委理事单位,根据公司长期以来的研究,结合绿色债券认证经验及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实际,发布了国内绿色金融领域首个《企业主体绿色评级方法体系》这一重要成果。

该体系界定了绿色企业的范围,制定了绿色企业的入围准则及企业环境表现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中的绿色企业是指主营业务属于对环境改善有贡献的绿色产业,且其环境表现合规、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该体系对部分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一票否决。依据企业主营业务环境改善贡献度等级确定其绿色等级的可入围级别,根据指标体系定量评估企业环境表现,综合企业环境改善贡献度和环境表现确定企业最终绿色等级。联合赤道企业主营业务环境改善贡献度主要根据人与自然关系、项目污染程度、项目环境风险、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对行业的环境改善贡献度分为G1~G5级。企业环境表现评价指标体系采用3级体系,主要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影响、信息公开、环境表彰6个方面定量评价企业环境表现,并设置部分鼓励性指标作为加分项。

该体系可从污染影响、生态影响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绿色因素方面对被评价主体进行一致可比的有效评价,全面评估企业主体的环境正负外部性。与现有企业主体评级方面的研究成果相比,具有评价范围广、细化指标简单、可操作,污染类和生态影响类企业评价指标根据其特点各有侧重。

企业主体绿色评级应用案例

目前联合赤道已运用该体系对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能源重工等子公司、江苏南京某水泥企业等多行业的多家企业开展实践研究,并结合天津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企业环保核查业务对区内多家企业进行了主动绿色评级,其中既有深绿(G-AAA)企业,也有黄色、红色企业,实践区域涉及天津、江苏、湖北、深圳等多地区,且效果良好。

实践表明,企业主体绿色评级可以体现企业社会责任,为绿色企业树立品牌形象,提升竞争优势,开拓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融资渠道,帮助非绿色企业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同时,企业主体评级还可以与园区日常环境监管相结合,帮助园区监管部门更全面的了解辖区内企业环境状况,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提升。

联合赤道后续还将继续实践这一方法体系,并在应用中不断发展完善,做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践行者、推动者。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