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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全力控制流动源污染排放重拳治理重型柴油车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3月28日16:35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北京市环保局公告称,2017年,我市以重型柴油车整治、新车排放监管、油气排放监管、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为重点,严格执法监管,促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北京市环保局公告称,2016年,全市环保部门以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开展流动污染源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查处违规车辆10071起,共处罚金454.3万元。2017年,我市以重型柴油车整治、新车排放监管、油气排放监管、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为重点,严格执法监管,促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3月28日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在北京市流动污染源防治工作中,全市环保部门将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采取以市级督导、各区为主体的监管方式,发挥协作效能,强化科技支撑,以重型柴油车整治、新车排放监管、油气油品监管、检测检验机构监管为重点。其中,将重拳治理重型柴油大货车排放污染,强化本市市域内行驶重型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

重点一:重型柴油车监管

加大外埠重型柴油货运车尾气污染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进京口”检查。有进京路口的辖区要安排环保执法人员重点开展外埠进京重型柴油车监管,协调本辖区公安交管等部门对违反禁限行及排放超标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列入黑名单并移交车辆所属地处理。

加强物流园区检查。各区环保部门要深入辖区内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对外埠进京送货重型柴油车开展排放达标执法检查。在检查重型柴油车排放是否超标的同时,要严格检查排放控制装置、车用尿素添加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合格的要依法严惩。

强化本地重型柴油车排放达标监管

定期开展行业车辆专项检查。组织全市环保部门开展公交、旅游、省际、物流、邮政、环卫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环保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罚并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限期治理。将拒不治理的车辆信息通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其营运资质。

加强本市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排放达标监管。各区对有5辆以上重型柴油车的本市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在检查重型柴油车排放是否超标的同时,要严格检查排放控制装置、车用尿素添加及车载诊断系统(OBD)是否符合要求,对不合格的要依法严惩。

强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联合执法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排放污染的特点,建立京津冀重型柴油车联合执法试点。选择批发市场、物流园区、综合检查站等地为试点,京津冀三省市安排各自环保执法人员进驻,对进京和过境车辆开展联合执法,对超标车辆现场处罚。

重点二:新车排放监管

严把新车环保目录审核关。新车目录审核作为机动车排放监管第一关,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排放技术和监管要素的审查核对,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申报标准,保障环保车型目录发布质量,强化源头控制。

强化新车环保执法抽检。为落实国家第五阶段新车排放标准,市环保部门将销售量较大、年检一次合格率低、路检夜查超标率高、目录申报检测排放高和新技术这五类车型作为年度新车抽检重点,加强环保一致性和符合性监督抽检,特别是通过配置核查、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和车载检测等技术手段严查重型车新车。对生产、销售超标排放新车以及OBD造假等弄虚作假的汽车生产企业依据大气法严格处罚,确保车辆达标销售。

重点三:油气油品监管

强化油气排放监管。将对全市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抽查、抽测,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督导相关企业强化自保体系,开展自检自查及联合检查。将整改不到位、多次违法违规的石化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予以曝光。

加大车用油品清净性达标监管力度。针对年销售汽油量较大和以往有过违法超标记录的加油站,增加检测频次,对超标加油站将依据北京市大气条例严格处罚。

重点四:检测检验机构监管

加强定期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将对全市35家检测检验机构抽查分析检测过程数据,严格检查出具的检测报告,防止检测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严格执行国V排放标准。市环保部门督导各区环保部门对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照新车环保目录核对注册车辆,确保本市新增公交、环卫、市内旅游、邮政、渣土、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重型柴油车全部安装颗粒捕集器,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型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加速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严格老旧车检测,督导各区对高污染排放老旧机动车提高现场监管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在用车监管。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