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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思路

金融时报2017年02月13日18:03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但潜力很大。甘肃省应把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位置,按照“明确一个目标,建立三大机制,打造五项工程”的“一三五”思路,全力推动甘肃绿色金融发展,发挥好绿色金融对全省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助推作用,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姜再勇

绿色金融是我国今后一段时期着力推动的重要领域。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但潜力很大。甘肃省应把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位置,按照“明确一个目标,建立三大机制,打造五项工程”的“一三五”思路,全力推动甘肃绿色金融发展,发挥好绿色金融对全省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助推作用,为全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绿色金融是我国金融工作的重点

绿色发展已从“国际共识”变成了“共同行动”,这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大背景。2016年11月4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正式生效,填补了《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2012年到期后一直存在的空白。中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至65%等自主行动目标。美国承诺到2025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排温室气体26%至28%。《巴黎协定》生效标志着全球就绿色发展达成的共识进入了共同行动的新阶段。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绿色金融可以支持企业采用节能减排的新设备、新技术,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催生新型战略产业,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有鉴于此,作为G20轮值主席国的我国2016年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G20峰会重点议题,G20杭州峰会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共识,把绿色金融写进了公报,对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出的发展绿色金融7条措施表示欢迎。作为2017年G20主席国,德国宣布今年将继续在G20财金渠道讨论绿色金融议题。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落实“五大理念”、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举措。“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2016年8月,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到了中央层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8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支持和鼓励绿色投融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随着《意见》的出台,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巨大。从当前情况看,要实现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放达峰的国际承诺,预计每年需要3万亿元至4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但业界估计财政资金只能覆盖绿色投资的15%左右,因此绝大部分的绿色投资需要来自社会资金。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2016年4月表示,预计在未来五年内,中国每年需要绿色投资约6000亿美元,是目前绿色投资水平的2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与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合作开展的“绿化中国金融体系”研究认为,从2015年到2020年,中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总计17.4万亿元。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晚、发展快。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全国碳交易市场均已开始起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表示,2016年前7个月,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接近1200亿元人民币和180亿美元,占全球同期发行的绿色债券的40%以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将于2017年启动运行。

甘肃省绿色金融体量小但潜力大

从《意见》的相关定义内涵出发,对全省绿色金融存量情况逐个分析,可以看出甘肃省绿色金融体量较小,但未来发展的潜力很大。

绿色信贷是当前绿色金融的主体。根据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口径,绿色信贷涉及绿色农业、绿色林业、自然保护、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交通、节能环保等十二类。截至2016年6月末,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1896.01亿元,较年初增加122.35亿元,同比增长10.06%,绿色信贷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11.52%,比全国水平高2.52个百分点。

绿色债券第一单正在申请。2015年12月,央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了绿色金融债券。截至2016年10月末,全国已有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和江西银行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920亿元。2016年6月末,甘肃银行依据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筛选建立了绿色产业项目库,提交了发行1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的申请,这是我省境内申请的首单绿色债券。目前已向人总行报送初审意见。

绿色上市企业数量少。参照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2015年12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对全省28家已上市公司进行梳理,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所属证监会行业,我们筛选出符合绿色企业标准的省内企业有大禹节水一家。大禹节水同时也是工信部公布58家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试点企业(第二批)名单中唯一的一家甘肃上市企业,其上市融资金额为2.52亿元,市值占全省上市企业总市值的2%。这一结果与全国水平大体相当。

绿色保险绝对规模小。《意见》指出的绿色保险种类主要包括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森林保险、农牧业灾害保险等。全省对列入重点监控的1435家企业首先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形成了经纪公司协调组织,保险公司集中承保,投保企业强化管控,各方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四位一体”发展模式,已有350多家企业投保环责险。2016年上半年,参保企业同比增长15%,提供风险保障近1亿元,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电力、医药等多个行业。森林保险覆盖面2015年达到5400万亩,同比增长33%,赔款支出929万元。全省农牧业灾害保险发展规模位居全国中游,西北五省第二。

其他绿色金融项目不多。排污权交易数量小。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是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甘肃省唯一一家集各类环境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特许经营专业化市场平台。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自2014年成立,目前已开展6次排污权竞价交易,通过这种方式出让24.26万公斤二氧化硫、35.08万公斤氮氧化物等大气排污权、2.01万公斤化学需氧量及1696公斤氨氮的排污权。全国的情况是,排污权交易试点“叫好不叫座”,截至2013年末,11个试点省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累计将近40亿元。其中,有偿使用资金20亿元左右,交易金额不足20亿元。

全省尚未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绿色担保基金。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例如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江苏PPP融资支持基金等,但我省目前还没有此类基金。

碳金融产品及其他衍生品尚未开展。《意见》提到的发展各类碳金融产品属于国家层面,甘肃省尚未开展。就建立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而言,从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已建立排污权交易全业务监管平台,正在开展水权、节能量交易等环境治理市场机制交易体系建设。兰州市金融办出台了《排污权抵质押管理办法》,但各商业银行没有实施细则,尚没有排污权抵质押成功的案例。

未来发展潜力大。在看到当前甘肃绿色金融发展不足的同时,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到,全省绿色金融发展有着巨大潜力可挖。甘肃处于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是我国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十三五”时期,要落实甘肃“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打造转型升级大环境、清洁能源大基地、生态安全大屏障等任务,按照前述业界估计的财政资金只能覆盖绿色投资的15%左右,那么全省绿色投资需要来自社会的资金就占85%。全省在推进绿色制造、工业转型、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城镇化建设等方面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必然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巨大支撑。

甘肃省绿色金融发展的思路

未来,推动全省绿色金融发展,关键是要以《意见》为指引,建议全省“明确一个目标,建立三大机制,打造五项工程”,全力推动甘肃绿色金融发展,发挥好绿色金融对全省经济发展、结构转型的助推作用。

(一)明确一个目标,下决心打造国家绿色金融示范省。甘肃具有作为国家向西开放平台、循环经济试点、清洁能源基地、生态安全屏障等区位禀赋优势,发展绿色产业的潜力大后劲足,对绿色金融需求数量大期限长,建议把发展绿色金融提升到战略层面,下决心打造国家绿色金融示范省,从而更好地聚集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利用后发优势,延长产业链,打造增长极,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建立三大机制,相关部门联动,形成政策合力。绿色金融发展离不开政府决策部门顶层设计、科学规划,这样才能促进其高效运行。借鉴绿色金融国内外发展经验,应在全省构建三个机制。一是建立绿色金融信息甄别机制。可由环保、发改、工信等部门进行绿色项目评级,确定绿色项目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优先予以金融支持。二是建立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采取贴息、奖补、PPP模式等办法来降低绿色企业、项目融资成本。扩大绿色贷款贴息资金占绿色产业发展财政支出比例,加大对绿色信贷的财政贴息力度,制定合理的贴息比率和贴息期限,提高贴息手段在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财政支出中的运用;健全财政奖补配套措施,对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好的项目及承贷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或奖励;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风险缓释基金,引导和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与绿色产业领域。三是建立绿色金融监督机制。对重点环保企业实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由环保部门定期发布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金融部门将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增加环保违法违规的企业在贷款、税收等方面的成本。

(三)打造五项工程,细化工作措施,有效搭建起绿色金融的发展框架。发展绿色信贷,不断提升其在贷款总量中的比重。相比环境保护的软约束,金融业监管具有硬约束的特征。在全省既有绿色信贷发展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发挥金融监管有效性的优势,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主动性。一是通过信贷政策促进绿色信贷发展,在宏观审慎评估框架下,组织开展绿色信贷导向效果评估,基于评估结果,综合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抵押补充贷款、再贷款和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予以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二是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内银行采纳“赤道原则”,成为“赤道银行”,遵循中国绿色信贷指引和地方性环境法规,积极主动地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融入项目管理生命周期。三是加强企业环保行为征信管理,发挥央行征信系统作用,增加对企业承担环境责任行为的准确录入,为金融机构评估信贷环境风险、信贷决策、利率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四是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银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绿色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贷款支持力度。

发展绿色债券,为全省绿色企业、绿色项目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绿色债券能够有效地提高中长期绿色项目的融资可获得性,降低其融资成本,并为机构投资者和其他民间资本提供参与绿色投资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来筹集发展资金。支持地方法人机构充分利用绿色债券市场为中长期、有稳定现金流的绿色项目提供融资。

发展绿色证券,在全省探索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机制。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是发展绿色证券的首要一环。通过环境信息披露,置企业于社会监督之下,既增加了企业绿色生产的主动性,也提高了绿色企业的知名度。甘肃省企业完全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标准的不多,但所在行业、产品部分符合标准的企业则有14家,占全部上市企业的50%。可以探索在这些企业中开展试点,鼓励建立统一、透明的企业环境保护或污染的信息披露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上市。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增强企业绿色发展意识,加大对企业环境污染违法处置的执法力度,提高污染成本。

发展绿色保险,根据甘肃省重化工业突出、环境保护任务重、农牧业有优势的特点,大力推进特色绿色险种。由于全省重化工业占比高,潜在污染危险性大,因此应着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易发生污染事故、重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责任险。结合甘肃生态和产业实际,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森林保险、中药材、特色农产品、草原牲畜灾害保险等。

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作用,建立和完善全省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合理推进跨行政区域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密切关注全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培养相关专门人才,积极融入碳期权、碳租赁、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的开发和运用,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

(作者为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