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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体系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2月26日10:38分类:分析报告

核心提示: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本文将回顾中国绿色信贷体系的发展历程,探析绿色信贷体系构成,以及展望未来发展的趋势。

 钱立华  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对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体系都做了明确的定义,并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目前全球只有中国、巴西和孟加拉国三个国家有正式的绿色信贷统计,同时中国的绿色信贷框架体系处于国际相对领先的位置。据2016年中国银监会绿色信贷新闻发布会公布,2007年以来,银监会陆续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相关政策在国际上均是首创。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本文将回顾中国绿色信贷体系的发展历程,探析绿色信贷体系构成,以及展望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 中国绿色信贷体系发展历程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连续出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2014年4月,新《环境保护法》颁布,环境立法修法进程加快;2015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将“绿色化”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并列,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空前;2015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成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和部署;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一道,成为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甚至是更为长远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2016年3月,两会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增加了环境质量的考核指标,并首次将PM2.5(细颗粒物)写入指标。这些年,国家还连续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水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俗称“土十条”)等众多环境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

伴随着国家节能减排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绿色信贷体系也开始建立、发展和逐步完善。

2012年,银监会发了《绿色信贷指引》(银监办发[2012] 4 号),明确提出“全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评估结果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同年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34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绩效考评中设置社会责任类指标。

2013年,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绿色信贷工作的意见》(银监办发[2013]40号,要求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要求,各银监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银行经营活动和监管工作中,不断增强银行业以绿色信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年中国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银监办发[2013]185号),要求各家银行对所涉及的环境、安全重大风险企业贷款和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进行统计。

2014年6月,银监会进一步印发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银监办发[2014] 186 号),作为绿色银行评级的依据和基础。

2015年1月19日,中国银监会与发改委在京联合发布《能效信贷指引》。同年年初,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下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两个模板的通知》,2015年和2016年先后两次开展了全国主要21家银行的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

2016年中国银监会正在指导银行业协会制定绿色银行评价制度,通过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并做好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

二、 绿色信贷体系探析

中国的绿色信贷体系是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和纲领性文件,以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两大基石,对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促进和激励。

1、绿色信贷制度框架

《绿色信贷指引》是我国绿色信贷体系的核心,也是境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纲领性文件。该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该指引把绿色信贷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银行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将信贷资金重点投放到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的发展;二是银行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建立起全面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在向客户提供金融融资等服务时,评价、识别企业和项目潜在的环境与社会风险;三是银行积极制定政策,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从而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围绕绿色信贷这三个方面的内涵,该指引从银行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提出要求,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该指引的推出不仅具有导向的作用,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产业。该指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高污染、高能耗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压缩、推出,引导资金更多投向低能耗、低排放、少污染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较低的领域,如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其他绿色产业。二是引导企业绿色发展。该指引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面对企业和项目融资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考虑在内,对企业和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这种绿色信贷形成的外部压力会迫使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从而防范和降低环境和社会风险。从这个方面考虑,《绿色信贷指引》与国际众多金融机构采纳的《赤道原则》有很多相通之处。但《赤道原则》是一个自愿性的标准和原则,我国推出的《绿色信贷指引》则对我国的银行业有很强的规范性、导向性作用。三是促进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银行信贷客户对环境和社会损坏可能导致银行经营风险的上升,以及社会声誉受损,以致危及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推行绿色信贷,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到银行与客户的合作中,同时不断动态评估和监控,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环境和社会风险的管理,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2、绿色信贷统计制度

银监会的《绿色信贷统计制度》是对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统一了标准,进行了规范。该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所涉及的环境、安全重大风险企业贷款和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进行统计,通过归纳分类,明确了12类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的绿色信贷统计口径。绿色信贷统计的意义在于,作为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作,绿色信贷统计通过收集绿色信贷项目相关信息,为银行识别项目环境和社会风险,制定绿色信贷政策,创新绿色信贷产品等方面提供量化依据,是绿色信贷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该制度主要统计以下四方面内容:一是银行涉及落后产能、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二是银行开展绿色信贷情况(现行绿色信贷统计数据口径为支持节能、环保、生态领域项目及服务贷款与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端贷款的合计。其中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主要是支持工业节能节水环保项目、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项目、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项目、自然保护、生态修复及灾害防控项目、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绿色交通运输项目、农村及城市水项目、节能环保服务、绿色农业项目、绿色林业项目等12类贷款;三是绿色信贷的资产质量情况;四是在国际上率先系统性测算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所形成的年节能减排能力,包括标准煤、二氧化碳减排当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节水等7项指标。

据2016年中国银监会绿色信贷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

中国绿色信贷投向分布图(单位: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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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2016银监会绿色信贷新闻发布会

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环境效益显著。此环境效益是按其贷款支持资金比例来测算的,即对贷款所支持的项目所能产生的节能节水减排减碳能力进行测算,再按照该行对项目的贷款余额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计算出该行贷款所形成的年节能减排量。主要的七类指标为:其中标准煤(Coal equivalent)体现燃料所含热量的单位;二氧化碳减排量是按照标准煤乘以相应的系数得出;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两项指标属于水污染物指标,主要体现城镇生活污水厂、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等的节能减排量;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两项指标属于大气污染物指标,主要体现各类脱硫项目的节能减排量;节水量即水资源节约量,指一定时期内节约和少用水资源的数量,主要体现生产工艺节水技改、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自来水管网堵漏维护、海水淡化等项目的节水量。据21家主要银行合计,截至2016年6月末,预计可年节约标准煤1.87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4.35亿吨,减排化学需氧量397.73万吨、氨氮43.45万吨、二氧化硫399.65万吨、氮氧化物200.60万吨,节水6.23亿吨。

3、绿色信贷考核评价

《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银监办发[2014] 186 号)以下简称“绿色信贷KPI”,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指引》,是未来绿色银行评级的依据和基础,是目前绿色信贷考核评价的核心文件,具有很强的导向性,也是我国绿色信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监会绿色信贷KPI设计主要围绕绿色信贷的三个方面来开展对银行的绿色信贷工作的评价:一是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二是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三是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绿色信贷KPI要求银行自主开展绿色信贷自我评价工作,切实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银行经营活动之中,增强银行业以绿色信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直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节能环保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支持力度。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类指标:定性评价指标和定量评价指标。其中定性评价指标,是对《绿色信贷指引》中“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 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第四章 流程管理”、“第五章 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和“第六章 监督检查”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要求的具体细化;定量评价指标,是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及限制类贷款情况”、“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绿色信贷培训教育情况”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互动情况”进行评价的各项量化指标。

如在组织管理方面,要求银行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要求银行机构高级管理层应根据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董事会或理事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情况。要求银行机构高级管理层应明确一名高管人员及牵头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并制定了相关指标对银行在绿色信贷组织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价。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工作,银监会再次细化绿色信贷KPI,同时增强了指标的可评价性、可操作性,2015年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下发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两个模板的通知》(以下简称《模板通知》),制定了详细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报告模板”和“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填报模板”,并在2015年和2016年先后两次开展了全国主要21家银行的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各地方的银监局也根据各地区的情况开展了区域法人机构的评价工作。

《模板通知》细化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的指标要求,要求各家行绿色信贷自评价报告和指标评价(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从组织管理(主要包括董事会职责、高级管理层职责、归口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制定政策、分类管理、绿色创新、自身表现、能力建设)、流程管理(主要包括尽职调查、合规审查、授信审批、合同管理、资金拨付管理、贷后管理、境外项目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内控检查、考核评价、信息披露)、监督检查(自我评估)、支持及限制类贷款情况等多个角度的99个项指标(82个定性指标,17个定量指标),涉及300多个细分指标,几乎涉及到银行经营的方方面面和银行的众多部门,是一项非常系统性的绿色信贷三个方面的评价工作。此项工作要求严格,银监会要求每个指标进行评价的时候,均需要提供支持证据,支持证据类型要求是银行的文件、规章制度、报告、会议纪要等;同时自评价报告材料提交后,银监会将组成绿色信贷评价小组,对此次自评价银行提交的自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或抽查。

以下是《模板通知》对《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对定性指标进行细化的细化指标范例。可见《模板通知》进一步增强了银行绿色信贷自评价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特别是《模板通知》还增加了“可选指标”,这个指标的要求较高,虽然并未要求银行现在需要达到,但代表着银监会对银行未来绿色信贷工作的一个指导方向。

2.7.1

董事会批准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升机构环境和社会表现的绿色信贷战略。

 

① 本行制定了绿色信贷战略

② 本行制定的绿色信贷战略包括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提升机构环境和社会表现三个方面的内容

③ 绿色信贷战略经过董事会同意或批准

④ 公司章程明确审批绿色信贷战略作为董事会的一项职责

2.7.2

董事会批准实施绿色信贷战略的年度和中长期目标。

 

① 本行确定了年度绿色信贷目标

② 本行制定了中长期绿色信贷目标

③ 年度绿色信贷目标和绿色信贷中长期目标经过董事会同意或批准

可选指标

2.9.3

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

 

① 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

② 委员会正常有效运行

三、 未来发展趋势

中国目前的绿色信贷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后续需要逐步完善和与时俱进的发展。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并对未来的发展方向给出了一定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可以预计未来绿色信贷的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绿色信贷体系中的约束激励机制将逐步完善。主要包括通过再贷款、建立专业化担保机制、绿色信贷支持项目财政贴息支持、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等措施支持绿色信贷发展。同时未来将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指标评价结果、银行绿色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纳入相关指标体系,不断完善支持绿色信贷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开展绿色银行评级。指导意见明确通过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做好环境风险管理;对主要银行先行开展绿色信贷业绩评价,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将绿色银行评价范围扩大至中小商业银行。2016年在银监会的指导下,银行业协会已经制定出了初步的银行绿色评价管理办法,其核心是把绿色信贷KPI的评价结果作为银行绿色评价的基础,并召集主要银行开展了多轮研讨。此银行绿色评价机制,实际就是对银行开展绿色银行评级的探索。

三、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发展。指导意见明确,在总结前期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规范绿色信贷基础资产遴选,探索高效、低成本抵质押权变更登记方式,提升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流动性,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管理等举措。目前市场上只有兴业银行在2014年和2016年先后发行了两期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预计随着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资产的不断增长,越来越的银行将会加入到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行列,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成为银行一个常态化的业务。

(原文刊发于《中国金融》2016年第22期,经作者本人同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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