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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双方同意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设计和实施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1月15日10:48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中法双方坚定承诺促进两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法两国金融机构承诺将支持绿色债券在两国发行。双方同意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设计和实施,并制定可选措施以更好利用现有或新发布的环境信息,进而开展风险分析和管理。双方将在德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继续支持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工作。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财政部15日公布的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显示,双方坚定承诺促进两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法两国金融机构承诺将支持绿色债券在两国发行。双方同意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设计和实施,并制定可选措施以更好利用现有或新发布的环境信息,进而开展风险分析和管理。双方将在德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继续支持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工作。

情况说明显示,双方欢迎第21次缔约方会议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全力支持《巴黎协定》并已完成各自国内批准程序,欢迎《巴黎协定》生效。双方决心通过有效和及时地落实各自国家自主贡献,反映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根据不同国情,逐渐提高雄心水平,确保《巴黎协定》全面落实,达到减缓、适应、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长期目标。

双方还将根据巴黎大会成果,尽早制定和公布各自本世纪中叶长期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战略。为加强《巴黎协定》包括其目标的实施,双方还强调在可持续发展和减贫努力的背景下将资金流动与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保持一致的重要性。

中法两国认识到发达国家应继续落实其在公约下的现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减缓和适应方面的资金支持。双方再次呼吁发达国家兑现其到2020年每年为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动员1000亿美元的承诺。

双方敦促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易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开展有意义的减缓和适应行动提供和动员更大的资金支持,并鼓励其他国家根据巴黎大会成果提供自愿支持。

双方重申根据2007年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所建立的气候变化双边伙伴关系,同意加强2015年中法首脑联合声明中关于气候变化的协调合作。双方强调多种形式的碳定价的重要性,并认为中国全国性碳市场的发展是重要里程碑,向外界传递了强劲、积极的讯息。

双方认识到发展绿色产业是实现COP21承诺的主要挑战。为此,双方鼓励中法两国企业在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方面进行合作和发展伙伴关系,并通过法国企业总署-中国工信部绿色工业工作组开展政策、标准等交流。

基于作为COP21主席在动员金融部门方面营造的良好势头,法方非常欢迎中方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在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下开展的高度有效的工作。双方同意密切合作以解决与私人部门合作过程中可能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挑战和困难。双方将在德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继续支持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工作。

中法两国互视对方为主要“绿色金融中心”。中法双方将基于各自市场上的经验,进一步就绿色融资分享经验,并鼓励中法两国金融机构在落实各自国内和国际关于G20绿色金融倡议方面进一步合作,支持中法能源转型议程,包括落实能源转型绿色基金项目和为机构投资者投资组合“减碳”设计解决方法。

双方将鼓励双方金融机构提供能源转型信贷。为此,双方同意各自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各国的绿色金融指导过程中。法兰西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EUROPLACE)、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同意在G20和第22次缔约方会议(COP22)框架下密切合作,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作为COP22的一部分,巴黎欧洲金融市场协会将在卡萨布兰卡组织第二次“气候资金日”活动,并期待中国金融机构和主管部门参与。

双方同意为促进包括中法参与者在内的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和国际化而密切合作。中国和法国分别是全球第一和第三大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双方坚定承诺促进两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法两国金融机构承诺将支持绿色债券在两国发行。

双方承诺将进一步提升银行、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环境风险分析和管理,并通过组织研讨会的方式分享开发风险建模技术的经验。

法方要求其机构投资者披露在他们的投资策略中如何考虑“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标准,特别是气候相关风险,以及资产配置如何与向低排放转型相一致。在最新的建立绿色金融系统指引中,中方监管当局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披露环境风险。

双方同意推动环境信息披露的设计和实施,并制定可选措施以更好利用现有或新发布的环境信息,进而开展风险分析和管理。双方期待考虑金融稳定理事会气候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的成果和建议。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