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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次在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9月26日22:13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海南在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在东方市、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设立巡回审判点。

新华社记者 代超

海口(CNFIN.COM / XINHUA08.COM)--26日上午,海南省鹦哥岭、霸王岭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在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正式揭牌。

为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就地解决纠纷,推进生态立省建设。海南在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霸王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在东方市、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设立巡回审判点。鹦哥岭巡回审判法庭设在鹦哥岭保护区管理站,巡回区为鹦哥岭保护区;霸王岭巡回审判庭设在霸王岭保护区管理站,巡回区为霸王岭保护区。

海南省委副书记李军在揭牌仪式上说,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对于多区域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巡回审理,能打破旧体制的限制,避免出现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现象,有望成为打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利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表示,环境资源审判改革是海南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目的是运用法律手段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巡回审判庭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派出的审判机构。巡回审判庭做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据了解,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及巡回法庭负责审理巡回区内的以下几类案件: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案件;环境资源第一审行政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一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及巡回审判法庭审理的其他案件。(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