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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是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行动队”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9月12日11:28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借着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东风,绿色金融受到全球瞩目。商业银行肩负着通过金融杠杆和服务引领,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使命,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作为2016年G20轮值主席国,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本次G20峰会主题,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绿色金融实践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作者 姜楠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借着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东风,绿色金融受到全球瞩目。商业银行肩负着通过金融杠杆和服务引领,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使命,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作为2016年G20轮值主席国,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本次G20峰会主题,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也在绿色金融实践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

绿色信贷 行业抓手

据人民银行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就已经发展起来。2007年7月,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它标志着中国绿色信贷制度的建立。2012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截至2015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8.08万亿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0%。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69万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57万亿元。

据银监会披露,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在有效控制风险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例如,兴业银行在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个人低碳金融服务三大类绿色金融业务的基础上,将绿色金融业务上升到集团高度,形成了涵盖绿色融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投资、绿色消费等在内的“兴业银行绿色金融集团产品体系”。

浦发银行推出《绿创未来-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形成了覆盖低碳产业链上下游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涉及能效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环保金融、低碳金融、碳金融和绿色装备供应链融资等方面。

业内人士指出,为进一步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力度,建议考虑向商业银行提供再贷款,鼓励银行扩大绿色信贷规模,实行比较优惠的风险权重和资本监管要求。

绿色信贷只是绿色金融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绿色评价机制方面也展开了有益尝试。比如,中国工商银行开展了环境因素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影响的压力测试,研究环境风险压力,为引导市场资金进行绿色投资提供环境风险量化工具。这不仅填补了国内银行业在环境风险量化和传导机制研究领域的空白,而且对全球银行业开展绿色金融及环境风险量化研究具有引领作用。

绿色融资 点“绿”成金

2015年12月22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了2015年39号公告,允许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此举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并将为金融机构扩大绿色信贷投放提供重要的资金来源。

为扩大绿色信贷融资来源,部分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直接融资业务。2015年以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青岛银行、江西银行等先后在境内外发行了绿色金融债、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2016年1月,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在境内成功发行境内首批绿色金融债券,实现国内绿色金融债券从制度框架到产品发行的正式落地。

由于银行业平均负债期限为6个月,期限较短,而许多绿色项目需求具有金额大、期限长的特点,因此,银行若发放中长期绿色贷款,很容易出现期限错配问题,并导致银行投放中长期绿色信贷的能力受限。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可以有效解决结构期限错配的问题,同时提升中长期绿色信贷的能力。

“39号公告”对绿色金融债券从绿色产业项目界定、募集资金投向、存续期间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和独立机构评估或认证等方面进行了引导和规范。这也需要商业银行有一支专业的团队开展绿色债券融资业务。

值得指出的是,在十年的绿色金融之路上,兴业银行于2005年成立了能效融资专业团队,在2009年成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可持续金融中心,到2012年可持续金融中心升级为可持续金融部(后更名为环境金融部)。目前兴业银行培养了一支绿色金融产品经理队伍,形成了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化管理能力,同时建立了完善的考核体系。

而除了绿色金融债融资,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多元化融资产品进行绿色融资。

截至今年6月末,兴业银行积极运用传统信贷产品以及租赁、信托、债务融资工具等,为6000多个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累计投放绿色金融融资超过9000亿元,目前融资余额超过4300亿元,在本行企业金融融资余额中的占比超过14%,且仍在逐步提升,已成为兴业银行重要的业务领域。

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总经理罗施毅表示,未来将继续推进整个银行集团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他建议,国家在政策层面可考虑对发行和购买绿色债券的市场行为,从风险资产占用、税收等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政策,从而可以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

绿色原则 自愿共赢

可以看到,我国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已经取得了诸多的成果,而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十一次峰会在杭州的召开,也把绿色金融带到了全世界的舞台。

在中国的倡议下,G20设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经过研究分析,研究小组提出了一系列供G20和各国政府自主考虑的可选措施,以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部门绿色投资的能力。其中,主要可选措施之一是推广绿色金融自愿原则: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与私人部门可共同制定、完善和实施可持续银行业、责任投资和其他绿色金融领域的自愿原则,并评估执行这些原则的进展。

绿色金融已经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了共识,而其履行标准集中体现为著名的“赤道原则”。

2003年6月4日,世界十大银行为确定、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过程中所涉及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签署了一项重要原则“赤道原则”。这项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向一个项目投资时,要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并且利用金融杠杆促进该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周围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该原则的主要内容为:所有新融资项目中资金总成本超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以及因扩充、改建对环境或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原有项目都可以基于赤道原则来开展。

2008年10月,兴业银行成为了全球第63家,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

据罗施毅介绍,实施“绿色金融”的战略选择和布局,首先是基于兴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定位。银行要可持续发展,也要做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兴业银行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绿色金融业务,采纳赤道原则,最后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灌输到整体业务体系中。

发达国家通过在商业银行中的绿色实践,充分意识并高度重视发展绿色金融所带来的商机和价值,结合环境保护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在拓展金融产品外延、扩大金融服务等方面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经验。

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将为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新的动力,也将推动这些机构强化其专业力量的建设。

此外,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银行业深入开展跨国企业金融服务成为新趋势。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金融实践以及自愿参与更多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原则也将有利于银行国际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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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