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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遥:丰富绿色金融体系最终还需落实到地方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2016年09月07日22:40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建立地方绿色金融体系,首先要设立地方绿色金融协调小组,统筹区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及绿色金融工具的投放。与此同时,还要搭建政企互动沟通平台,为绿色产业相关企业打开金融政策支持的便捷通道。

在刚刚闭幕的G20杭州峰会上,绿色金融议题首次被写入会议公报中,引发全球关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绿色金融体系的丰富,最终还需落实到地方。目前,虽然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正逐步建立,但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存在巨大差异,地方绿色金融发展呈现良莠不齐的状态。

王遥表示,在《指导意见》第七条中,专门提到了对于地方绿色金融的构建。这主要是从自上而下的层面。如探索通过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框架、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等支持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专业化绿色担保机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手段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条件等等。支持国际金融机构和外资机构与地方合作,开展绿色投资。

但地方绿色金融体系的完善面临多重障碍,王遥指出,新常态下的地方产业链发展不均衡,传统产业遭遇转型阵痛,第三产业尚未跟上社会发展步伐,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相对薄弱。地方绿色产业规模较小,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缺乏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绿色金融机构动力明显不足,缺乏配套激励措施,服务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绿色金融意识薄弱,专业素质有待提升。

王遥强调,地方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还要靠自下而上,并且因地制宜。要结合经济结构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要围绕当地产业发展来推动。

对于建设地方绿色金融体系的路径,王遥表示,建立地方绿色金融体系,首先要设立地方绿色金融协调小组,统筹区绿色金融政策的实施及绿色金融工具的投放。与此同时,还要搭建政企互动沟通平台,为绿色产业相关企业打开金融政策支持的便捷通道。

王遥指出,要开展绿色金融发展情况的全面调研与绿色金融专业规划,从而清晰地疏理出各地绿色金融发展战略与具体实施方案,加速绿色金融工作的推进开展。

她认为,还应建立绿色金融资产管理平台,依托专业技术与大数据整合市场资源,完成政府、企业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打造专业化绿色投资银行模式。

王遥强调,还要加快出台地方财政激励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利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进入绿色金融领域。

另外,王遥表示,城市环境品质也需同步提升,比如,用金融手段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水污染治理;推动城市智慧能源管理体系包括碳排放核查等,应该有一个顶层设计;资源节约与管理,整个城市空间和产业园区绿色化发展等。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