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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发展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亟待激活

上海证券报2016年09月07日09:37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绿色金融理念的落实、绿色金融体系的丰富,最终需要务实行动。绿色金融国家战略已得到了较好执行和落实,但全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为切实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需要从创新模式的丰富、资金来源的拓展及国际绿色金融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罗宁

我国在发展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上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出台,预示着我国将成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绿色金融理念的落实、绿色金融体系的丰富,最终需要务实行动。绿色金融国家战略已得到了较好执行和落实,但全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为切实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需要从创新模式的丰富、资金来源的拓展及国际绿色金融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为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更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打造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央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再往前推4个月,周小川行长4月16日在美国华盛顿举办的“绿色金融”论坛上就已明确指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是中国的国家战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进一步强调,绿色金融是中国的战略性优先事项。

刚刚闭幕的G20杭州峰会,绿色金融是一大主题。世人看到,在发展绿色金融的顶层设计方面,我国已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份《指导意见》出台,预示着中国将成全球首个建立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绿色金融理念的落实、绿色金融体系的丰富,最终需要务实行动。在中央部委及监管层面已经达成共识并形成政策框架的基础上,金融行业与地方绿色金融的发展已成当务之急。

从金融行业看,绿色金融国家战略无疑已经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和落实。早在2007年,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就已经发展起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在国内同业制定了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进绿色信贷建设,不仅构建了系统的绿色信贷政策体系,还确定了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去年,我国银行业发放的绿色贷款超过7万亿。当然,绿色信贷只是绿色金融体系的一个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绿色评价机制、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也展开了有益尝试。比如,中国工商银行对高污染行业进行了极具前瞻性的环境风险压力测试,通过翔实的数据为绿色金融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标准。这在全球银行业也尚属首次,理所当然引发世界各国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

相较而言,我国的保险业和证券业发展绿色金融还相对滞后。虽然保险业在2007年就推出了环境责任险制度,取得的成绩也值得肯定,但基本上是靠政策在推动,绿色保险市场发展不尽如人意,企业参险积极性不太高,在纳入地方强制险过程中也面临多重阻碍。从目前看,各地已建立的环境责任险制度主要仍体现在公众责任险方面,缺乏更多实质性内涵。我国绿色证券市场的发展主要是在最近两年。绿色股票、绿色指数仍处于研究中,但绿色债券却在一年之内从零成长为“英雄”(grew from zero to hero)。截至7月末,我国发行的绿色债券达到12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同期发行绿色债券约40%。

从地方绿色金融发展看,全国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天津、湖北、重庆等七省市从2013年起陆续开展碳交易试点,并逐步推出了相关碳金融产品。截至去年一季度末,七个试点碳市场的碳配额累计交易量约为5000万吨。其中,湖北交易最为活跃,市场份额居全国首位。今年5月,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成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非试点地区首家、全国第八家碳交易机构。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其碳交易机制建设仍处在初步阶段,线上发布的碳交易信息相对滞后,且尚未正式开展线上交易。其他省市地区的碳市场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快。根据国家总体部署,要求确保明年启动全国碳市场。虽然对于未来的全国碳市场来说,究竟是在一家交易所集中交易,还是在统一规则下由多家交易所分散交易,目前尚存争议,但无论如何,在这个过程中,地方的积极参与都是必不可少的要素。

地方发展绿色金融参差不齐,可能有两方面原因;其一,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差异明显。对于环境污染压力较大的地区,发展绿色金融的实际需求较迫切。无论是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还是发展低碳新兴产业,都需资金大力支持。而那些环境状况相对良好的地区,污染治理的紧迫性就没有那么强烈,而且对于自身绿色资源的开发利用上也形成了既有模式,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相对不足;其二,发展绿色金融的制度瓶颈有待破除。以绿色债券为例,目前主要集中于企业债层面,地方政府绿色债券的发展有待进一步推进。近年来,虽然有部分地方政府债券尚未贴上绿色标签实质上是绿色债券,但这显然达不到绿色金融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发展的目标,地方政府将会成为非常重要的绿色债券发行人。地方政府绿色债券的发行方式、资金使用、信息披露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展望未来,为贯彻落实绿色金融国家发展战略,切实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地方发展绿色金融需要从创新模式的丰富、资金来源的拓展以及国际绿色金融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

首先,丰富绿色金融的创新模式,激活地方发展绿色金融的动力。绿色金融是一种新兴业态,在保护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的背景下,要通过更多的创新模式将绿色金融的理念与中国地方发展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增强地方发展绿色金融的积极主动性。有鉴于此,绿色金融应不仅局限于节能减排、污染治理,而要站在全社会资源配置的高度,以金融创新工具为桥梁,将资源利用的效率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其次,拓宽绿色金融的资金来源,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周小川行长曾估算,未来五年中国每年需要在绿色领域投资约6000亿美元,这是目前绿色投资水平的两倍。资金是当前地方发展绿色产业的瓶颈。事实证明,仅仅依靠银行绿色贷款、企业绿色债券等相对传统的融资方式,远不足以满足现实需求。尚需在进一步用好既有融资渠道的同时,加快试点发行绿色股票直接融资、建立绿色发展基金,通过PPP等方式以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广大社会资金,共同参与地方绿色金融建设发展。

复次,借鉴国外发展绿色金融的有益经验,积极促进国际金融机构与地方合作。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绿色环保事业已经积累了相对较丰富的经验,绿色金融方面也有国际银行业广泛认同的“赤道原则”等重要成果。英国等在绿色保险方面的许多前瞻性探索,有不少很值得我们借鉴。各地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国际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合作,汲取有益经验,形成符合地方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道路。

(作者系盘古智库研究员、高级经济师)

[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