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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国际研讨会召开 促进达成全球共识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9月06日19:36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于9月6日在上海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八家机构共同举办绿色金融国际研讨会,讨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资本市场、培育绿色投资者,以及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强化环境信息和推动地方绿色金融实践等议题。

上海(CNFIN.COM / XINHUA08.COM)--为宣介杭州峰会所达成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全球共识,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于9月6日在上海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八家机构共同举办绿色金融国际研讨会,讨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资本市场、培育绿色投资者,以及开展环境风险管理、强化环境信息和推动地方绿色金融实践等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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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国际研讨会在沪召开。 新华社记者方喆 摄

中国人民银行、英格兰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瑞典财政部、英国驻华使馆高层出席本次研讨会并致辞。此外,来自国际金融公司、兴业银行、保尔森基金会、彭博慈善基金会、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全球金融市场协会、中国工商银行、汇丰银行、上海金融学会等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的专家代表也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在相关议题下发言。

绿色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

我国“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了绿色发展理念以及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战略,国内的绿色金融正快速发展。比如,中国的绿色信贷已经占国内全部贷款余额约10%。中国是全球三个建立了“绿色信贷指标体系”的国家之一,也是第一个由政府支持的机构发布本国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的国家。今年前七个月,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已近1200亿人民币,占全球同期发行的绿色债券的40%以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最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这是多边开发银行首次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绿色债券。包括内蒙、云南、河北、湖北在内的地方已经纷纷建立起绿色发展基金或环保基金,来推动绿色投融资。中国已经宣布2017年将启动全国性的碳交易市场。

中国明确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政策框架

2007年7月,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它标志着中国绿色信贷制度的建立。2012年2月,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2015年12月,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了《绿色金融债公告》和《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绿色金融债券,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此后,发改委、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相继发布了绿色企业债和公司债券的指引。

在总体设计层面,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战略。201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正式提出,中国将“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6年8月31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了人民银行等七个部委共同起草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国际比较来看,这个指导意见是迄今为止关于发展绿色金融最为系统的一个政策框架,涵盖了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产品、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的路线图,以及贴息、担保、再贷款等可用于降低绿色融资成本的激励机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建立国家级的绿色发展基金。这将成为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绿色产业的重要政策信号。

倡议设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

在中国的倡议下,G20设立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由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在近一年的时间里,研究小组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重点就银行业、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风险分析和指标体系等五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向杭州峰会提交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并就在全球发展绿色金融达成重要共识。在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该报告提出了各国可以考虑采用适合自己国情的多项措施,以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部门绿色投资的能力。几个可选措施的例子是:

1.提供清晰的政策信号:各国政府可向投资者提供更加清晰的支持绿色投资的信号。比如,制定和发布《巴黎协议》的实施方案就可能有效地降低绿色投资所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提升私人部门参与的积极性。

2.推广绿色金融自愿原则:赤道原则、责任投资原则等自愿原则在指导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资方面已经起到了积极作用,未来有继续推广的潜力。各国也可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和实施自己的绿色金融原则。

3.投入更多资源支持能力建设:由于绿色金融在许多国家还是比较新的概念,能力建设是提高全球绿色投资能力的关键之一。有必要扩大和提升能力建设平台的作用,包括国际金融公司旗下的可持续银行原则(SBN)、联合国旗下的责任投资原则(PRI)等,让这些平台覆盖更多的国家及金融机构。

4.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一些大的新兴市场国家有兴趣发展本币绿色债券市场,为绿色项目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国际组织、开发银行和专业市场机构可在数据收集、知识共享与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包括支持当地制定绿色债券指引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培育绿色债券认证的能力。

5.推动开发环境风险分析方法:缺乏环境风险分析能力,会使一些金融机构低估污染性投资对其本身带来的市场和信用风险,因此导致对污染性项目(资产)的过度投资。有必要支持金融机构和研究机构进一步探讨和推广环境风险分析的方法。

在G20框架下就发展绿色金融达成重要共识

5日公布的G20峰会公报和《杭州行动计划》写入了关于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共识:“我们认识到,为支持在环境可持续前提下的全球发展,有必要扩大绿色投融资。我们欢迎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并欢迎该小组提出的可选措施,以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部门开展绿色投资的能力”。公报还列举了研究小组所提出了七项建议,包括:1)提供支持绿色投资的政策信号;2)推广绿色金融自愿原则;3)扩大能力建设网络;4)支持本币绿色债券市场发展;5)推动跨境绿色债券投资;6)推动环境风险问题的研讨;7)完善绿色金融指标体系。

随着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圆满闭幕,中国在G20主席国任内完成所有既定议程的讨论,并在多个领域展现全球影响力。其中,绿色金融作为杭州峰会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充分展现了G20的全球领导力和中国在该领域的影响力。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