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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十三五”期间初步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8月09日20:54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将初步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9日发布公告就《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将初步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

发改委称,构建新的资源战略保障体系,形成资源循环利用制度体系。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人民币

意见稿称,经济增长换挡降速、发展方式粗放、结构性矛盾凸显、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等问题相互交织,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任务更加迫切。

发改委表示,将推动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利用。在储量大、共伴生的铁矿、铝土矿等矿区开展金属矿产综合开发利用试点示范;推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推动冶金渣、化工渣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多种工业固体废物协同利用。

同时,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等城市群为重点,统筹规划和建设区域内工业固废、再生资源、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跨行政区域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并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减量化、再利用与再制造、废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共生与链接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研发制造。

此外,将制定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行动计划,各地要制定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方案。其中,长江经济带的化工、轻工等涉水类园区,京津冀地区的冶金、建材和石化等涉气类园区和工业集聚区要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园区外的城市企业逐步“退城入园”。

发布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南、园区循环化改造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园区考核体系。国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专项建设债券等加大支持力度。到2020年,国家重点支持100家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推动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意见稿称,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铅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领域推行。在部分地区和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等领域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8月9日至8月21日。

附:《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pdf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