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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少点理性多点情怀少点理念多点实招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7月04日15:40分类:绿色债券

核心提示:目前,绿色债券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情怀债。为了让我们的父母可以更长久地陪伴我们,为了让我们的孩子不因污染而远走他国沦为“二等公民”,也为了我们自己能够更好地享受并不漫长的人生,希望我们齐心合力,微观市场参与者少点“理性”,多点“情怀”;宏观政策制定者少点“理念”,多点“实招”。

吴之雄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

非常荣幸受邀参加本次会议,感谢《债券》杂志搭建平台和精心组织。当前绿色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绿色金融如火如荼,绿色贷款方兴未艾,绿色债券展露头角。据我所知,目前为止,国内非金融企业公开发行4只绿色债券,国开行承销了协合风电、金风科技两只,其中协合风电是国内首只贴标的企业绿色债券;此外,2014年我们还和浦发银行共同承销了中广核风电碳排放票据,这是国内绿色债券的早期探索。三个项目,我都有幸全程参与,在实际操作有些思考,在此抛砖引玉提出几点体会和看法,不足之处请大家指正。

一、找准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在绿色金融体系中的定位

这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绿色债券在绿色金融中的定位;二是企业绿色债券在绿色债券中的定位。绿色金融按照产品属性,大致可以分为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资管和绿色保险等,其中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承担了基础性融资功能;其他产品主要是为了增加基础性绿色资产的流动性,或者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组合和风险管理工具,包括绿色指数投资产品、绿色保险及绿色证券衍生产品等。

从国际看,绿色信贷占据主导地位,而绿色债券则是有益补充;从绿色债券内部结构看,企业债券属于相对少数,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统计,2015年全球发行绿色债券418亿美元,其中开发性金融机构、普通企业、商业银行分别占比36%、34%和12%,其他为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债券合计接近六成。

从国内看,情况大致相同。2015年全国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超过7万亿,同比增长16.47%;相较之下,国内绿色债券起步较晚、规模较小。截至6月13日,2016年绿色债券发行530亿元,其中绿色金融债490亿元,而非金融企业仅发行40亿元。

考虑到绿色金融债最终都将转化为绿色信贷,那么在非金融企业绿色融资渠道中,绿色债券占比会更低,国际国内概莫能外,这是巧合吗?表面上看,统计范围和标准不同可能是重要因素,比如国际上绿色信贷和债券分别以赤道原则(EPs)与绿色债券标准(GBP)为主要指引;国内绿色信贷参照银监会2012年《绿色信贷指引》,而绿色债券则分别由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分别发布指引或办法。深层次看,主要两方面,微观上看供需,宏观上看政策。

二、为什么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性不及预期?

在创新试点前,我们广泛动员潜在客户,但绝大多数对“第一单”更感兴趣,而不是绿色债券本身,这里面包含两个层次的问题。首先,绿色项目为什么更倾向于贷款,而不是债券?一是基于项目资产负债匹配考虑。绝大部分绿色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而债券市场由于各种原因难以为普通企业提供大量长期限资金,贷款则可以,比如民企协合风电光伏发电贷款期限都在8年以上,部分可达10年以上,而3亿元、3年债券销售都比较困难;二是基于融资成本考虑。对于普通企业而言,长期限融资,贷款利率显著低于债券,主要是贷款、债券利率曲线形态不同,贷款5年以上非常平滑,而且越长越平坦。以某民企光伏发电项目为例,银行贷款利率往往基准,最多上浮10%;而这个企业发行3年期绿色债券利率都超过6%了,要是发10年的,即使是项目收益债,估计至少8%以上了,而且卖不出去可能性极大。其次,即使选择发债融资,为什么倾向于选择普通债券,而不是绿色债券?我国现有绿色金融政策以限制污染为主,对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投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等缺少具体、有力的激励措施。企业绿色债券仅在理念设计和资金使用要求上有别于普通债券,但在评估认证、材料审核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远高于债券,特别是评估认证需企业自行付费完成,额外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和时间成本,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倾向于优先选择普通债券品种,即使出于提升市场声誉、行业地位等考虑试水绿色债券,后续也缺乏持续发行动力。

三、投资者是否会因为债券绿色特性而格外青睐?

从三只债券的询价过程看,答案是否定的。即使目前国内资本过剩,资产荒背景下,资金难寻去处,低层级融资平台债券都抢的一塌糊涂;同时很多金融机构都在不同场合表达了自己的绿色情怀和支持绿色发展的坚决态度,但这并不代表这些机构会因此加大绿色债券投资力度,更不表明他们会因此降低投标利率。一来资本天生是逐利的,一个现金流良好的普通项目,哪怕略有环保瑕疵,和一个现金流一般的绿色项目,大部分机构可能会选择项目一;二来国内机构绿色意识总体上还是不足,《银行家》2015年全球排名前25家银行中,18家采取EPs,未采取的7家机构中中国就占5家,入围的国内银行无一采取;三是对具体负责投资的交易员而言,风险收益匹配才是王道,情怀还是换成BP比较好。前几年超日、英利和天威等新能源企业债券接连违约在投资者心中投射的阴影面积太大,加上全国弃风、弃光严重,政府补贴迟迟不到位,补贴政策说变就变等原因,投资者对部分绿色债券敬而远之。

四、怎样才能让供需双方在一起愉快的玩耍?

只有充分调动供需双方的积极性,才能避免绿色债券落入“雷声大,雨点小”的窠臼。既然依靠市场难以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政府出马,行政干预肯定不行,比如给特定投资者下绿色债券投资限额等,这不符合市场规律;政策引导才是上策。但纵观目前政策,诚意满满,但总有点隔靴搔痒的感觉,有促进作用,但不解渴:一是绿色通道,提高效率,但在监管竞争驱动下,审批效率已经很高;二是降低门槛,比如企业债”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还放宽了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等的限制,但这对于公司债和债务融资工具,这本来就不是大问题;三是扩大规模,比如企业债“资产负债率低于75%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信用债券产品”,但公司债早就不考虑其他信用产品了,先发发改委或协会的常规产品,再发公司债,可以轻松规避净资产对中长期限债券规模的约束。当然,这些常规政策虽然实际效用可能有限,但至少表明了监管机构的积极态度。

要加快绿色债券发展,关键是要解决发行人融资成本和投资者风险的问题。监管机构各自在职权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出台了些“干货”,比如绿色金融债券可以按照规定纳入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绿色金融债券的流动性,降低了发行成本;比如发改委明确“已获准发行绿色债券的绿色项目,且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条件的,将优先给予支持”。

降低融资成本方面,财税优惠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包括价格补贴、贴息、减免税收等,但短期内很难落地。一是需要债券监管部门与财税部门沟通协商,而且这也不是财税部门就能定的;二是财税优惠的市场基础短期内很难具备,比如减免哪类绿色债券的?三个监管机构,对企业绿色债券标准不尽相同,有松有紧;需不需要强制认定?若需要,是由独立第三方认定,还是政府部门认定,如果由政府部门认定,且不说专业性够不够,滋生腐败是肯定的;若由第三方认定,那么谁来给第三方发牌照,怎么监管,这些都是问题。如果搞不好,就会重走“评级泡沫”的老路,不但影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成色,而且会因为“灰色地带”的存在而产生广泛寻租。目前相对靠谱的办法,一是借鉴绿色金融债,将绿色信用债券按照不同评级标准、不同折算率纳入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抵质押品范围;二是将按照绿色债券投资比例或规模,做为相关机构在市场评价、准入等方面的参考指标。

降低债券风险方面,相关政策鼓励措施短期内同样很难落地。比如鼓励地方政府成立专项担保基金,且不说各地意愿,但依靠地方财力,基金规模和增信效果很有限,而且分散成立,会造成资金浪费;但若由中央成立,又会出现前面财税优惠一样的问题和顾虑。又比如碳排放收益权等增信,投资者认可程度非常有限,因为有些权益基本没有市场、没法处置,而且短期内也看不到这些市场会有明显的发展。目前可行的办法,一是把既有政策更好落地,比如新能源补贴、优先上网等问题,这是最基础的;二是适度放松担保公司担保绿色债券的杠杆倍数;三是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资产分散化、产品结构化等方式实现内部增信。

所有新增优惠政策的前提,是相关债券必须都足够“绿色”,这必须由独立的持牌第三方强制认证,而不是“鼓励”认证,或政府部门认证,否则优惠政策就会变成唐僧肉;因此,需要构建非常严密的认证体系,包括明确清晰的认证标准、专业客观的认证机构、严格有效的监管体系等。个人判断,在市场基础尚未成熟前,财税优惠等最有力、最直接的政策很难出台。

五、企业怎么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

前面之所以讲这么多,一是希望我们不但要看到企业绿色债券丰满的理想,也要看到骨干的现实;不但要看到光明的前途,从而增强信心,更要看到道路的曲折,这样才有长期坚持的恒心。二是我觉得,对于发行人,首要问题是要了解绿色债券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决策“做不做”,其次才是“怎么做”。三是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约等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与普通债务融资工具并无本质区别,在实务操作上就是附加了“绿色概念”,无外乎资金用途、信息披露、资金监管和第三方认证有所差异,前面很多专家系统性地讲过了,我确实讲不出花来,就不班门弄斧赘述了,简单说几句。

首先是评估自身是否适合发行绿色债券。一是是否符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市场条件,这主要取决于企业资质;二是进行成本-收益评估,主要是和其他融资渠道或普通债券对比;目前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尚无特殊优惠政策,主要是社会效益和宣传效应较好;三是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绿色债券标准,这是重中之重。目前绿色债券可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偿还绿色项目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前提是营运资金用途是为符合绿色标准的项目提供配套,比如生产风机等,在项目建设、偿还借款、营运资金具体结构上并无限制,但相关绿色项目必须符合央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要求。

其次是开展绿色债券注册工作。绿色债券和普通债券不同之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注册部门,普通债券在注册办,绿色债券在创新部;二是独立第三方机构鉴证,虽然是“鼓励”采纳,但原则上是必须的。但因为鉴证理论上不是必须的,所以为了节约成本,可以先上报材料,待协会创新部专家初审后,初步判断募集资金用途基本符合《目录》要求,或能找到符合《目录》要求的募集资金用途后,再聘请第三方鉴证,以免白花钱;此外,在选择鉴证机构时候,一定要确定其是协会会员,或者符合入会条件且愿意入会。当然鉴证费、鉴证报告出具时间也是很重要的参考选项,目前对鉴证费用尚无明文规定,都是谈判协商确定,总体上不高;三是注册信息披露,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更加细致,要求增加披露项目与《目录》对标情况、节能减排效果和资金监管等;此外,还会披露鉴证意见,以及存续期跟踪鉴证安排。

再次是存续期信息披露。主要新增披露募投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以及存续期跟踪绿色鉴证意见。

绿色债券利国利民,但具体到每个参与主体,没好处就不做,那是理性;没坏处就做,那叫情怀。目前,绿色债券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情怀债。为了让我们的父母可以更长久地陪伴我们,为了让我们的孩子不因污染而远走他国沦为“二等公民”,也为了我们自己能够更好地享受并不漫长的人生,希望我们齐心合力,微观市场参与者少点“理性”,多点“情怀”;宏观政策制定者少点“理念”,多点“实招”。我相信,这颗刚破土的小苗,终将长成参天大树,泽被千秋万代。

(作者系国开银行资金局债券承销二处处长,本文为作者在6月30日金融街10号论坛上的发言稿。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