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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绿色经济:环境产权也要“分田到户”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6月16日09:56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将碳排放权以可交易的“配额指标”形式,下拨给相关企业,企业须按照“配额指标“的数量核定生产和碳排放计划,其实质就是环境产权确权的一种尝试。

新华社记者安娜、李滨彬、赵超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从南极不断减少的冰川,高原持续融化的雪山,到近在眼前的雾霾天,气候变化的威胁时时提醒着人们:发展绿色经济、治理环境污染迫在眉睫。然而,如此宏大的主题如何落实到人头?专家认为,首先要把环境产权“分田到户”,明确权属。

“依据科斯定理:交易成本为零时,只要产权明晰就会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在14日于北京召开的“第二届绿色经济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论坛”上,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说,“显然,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但产权明晰依然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

在梅德文看来,这就像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的“分田到户”,今天以雾霾为代表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有些类似于当年的农村贫困问题。只不过,当年是吃不饱饭,而今天是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

一般来说,实现环境治理,可以有三种手段:一是行政手段,我们看到的“APEC蓝”“阅兵蓝”就行政治理的效果,省时高效,但成本高,不可持续,只能作为特殊时期的特殊办法;二是以收费、收税为代表的财税手段,但税负的提高难免增加人民生活成本与企业的生产成本,往往要以牺牲部分经济效率为代价。

“最后我们会发现,可能可供选择的只有市场机制、金融手段。”梅德文说,“这就需要培育环境交易的市场主体,把环境产权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给市场主体,唯有这样,市场机制才能发挥作用。”

比如我国目前正在推行的碳排放权交易,将碳排放权以可交易的“配额指标”形式,下拨给相关企业,企业须按照“配额指标“的数量核定生产和碳排放计划,其实质就是环境产权确权的一种尝试。

我国自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

“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进展顺利,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稳定推进。”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说,“下一步,还将加快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实施细则,强化全国碳排放交易法规的支撑,保证201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

据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了20%左右,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17%的目标,比2005年下降了38%左右。

除了碳排放权交易,在我国类似的环境产权确权还有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品种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极个别地区有交易颗粒物和重金属。

“经过多年发展,排污权交易试点从城市逐步扩展成省级行政单位,推进较快的地区集中在华东、华中和华北地区。”梅德文说,排污权交易以一级市场为主,二级市场交易清淡;总体看,交易价格目前逐年上升,交易方式更加侧重拍卖等市场化方式。

专家表示,环境产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碳排放权、排污权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目前环境产权确权的空间依然很大,仍需在下一步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关注。(完)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