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绿色金融 > 绿色项目 > 其他 > 山东法院已受理8起环境公益诉讼

山东法院已受理8起环境公益诉讼

新华社2016年06月04日10:41分类:其他

核心提示:山东法院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受理8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7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审结一起,还有1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新华社济南6月2日电(记者吴书光)记者2日从山东省高院获悉,山东法院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受理8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7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审结一起,还有1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7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包括德州、青岛、济南、烟台各1起,东营3起;德州庆云还有1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系庆云县法院受理的庆云检察院诉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该案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谈及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山东省高院副院长张爱云说,规范受案机制,适度从宽把握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标准,鼓励将支持起诉依法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通过缓、减、免或由专项基金账户垫支诉讼费等措施减轻原告诉讼负担。

山东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军说,东营中院受理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经东营中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治理费300万元。

据悉,这是山东首例由社会团体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山东法院审结的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山东法院还探索设立专项基金账户,目前东营中院已经在市财政资金账户下设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基金”,接收生效判决责令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以及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损失赔偿等款项。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