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财政部10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实施矿产资源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逐步对水、森林、草场、滩涂(即海滩和湖滩)等自然资源开征资源税。其中,矿产资源从价计征改革及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将于7月1日起实施。
矿产资源从价计征改革,是将计税依据由原矿销售量,改为原矿或其加工品的销售额。超过21种资源品将实行从价计征,包括: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铅锌矿、镍矿、锡矿、石墨、硅藻土、高岭土、萤石、石灰石、硫铁矿、磷矿、氯化钾、硫酸钾、井矿盐、湖盐、提取地下卤水晒制的盐、煤层(成)气、海盐。
已经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种资源品,其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方面,将先在河北省展开试点,以从量定额计征方式,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水平不变。其后,财政部、国税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在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行。
财政部称,资源税改革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利用,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且有利于规范税费关系,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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